关于程华等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职务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30 浏览量:
关于程华等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职务的决定
(2023年9月27日政协黄冈市第六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一、因工作变动,程华(女)同志不再担任政协黄冈市第六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凌建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黄冈市第六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职务;李春梅(女)同志不再担任政协黄冈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因退休,张新秀(女)同志不再担任政协黄冈市第六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职务;罗芳(女)同志不再担任政协黄冈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