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再林同志在在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双月协商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7年5月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政协召开的第二次双月协商会议,主题是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为开好这次会议,我们对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有关农村养老12件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组织专班到江西新余市、湖南长沙市学习考察,并组成四个调研组分赴黄州区、英山县、团风县、蕲春县等地进行了深入调研。刚才,大家观看了关于农村养老的电视专题片,民政局介绍了有关情况,柳朝阳等8位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编办等部门作了积极回应,余友斌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各级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对重大民生问题的关切,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结合调研和今天座谈情况,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性、现实性、紧迫性
(一)要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上,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问题。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时指出:养老服务业既是关系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要围绕老年化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降低准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就养老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而且身体力行关爱老人,多次到敬老院调研、看望老人,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二)要从当前农村养老的现状上,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现实性。资料表明,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2.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15%,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近一半。全国城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总数超过4000万,农村留守老年人口约4000万。目前,国家兜底的农村五保户养老有了基本保障,但是占90%的农村非五保老人养老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正加速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前非常现实的社会问题。一是“空巢老人”问题突出。“空巢老人”往往是“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蹲墙根、找树荫、聊聊天、看电视”成为日常生活轨迹,生病无人知,精神慰藉少,有的在迷信中寻找寄托。二是失能半失能老人成为农村家庭沉重负担。有的担心送老人进养老院被人戳背脊骨、背不孝骂名;有的想尽孝但“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心有余力而不足;有的干脆让这些老人等死。三是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缺失。有的不尽孝道,不尽赡养义务,把老年人当“包袱”,生活上不照料,经济上不支持,言行上不尊重,情感上不交流,老年人成为“边缘人”“多余人”。有的地方迷信思想严重,认为老人活长了是影响了后人的福寿,老年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四是农村保障水平低。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仅停留在低端养护和解决温饱问题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刚刚起步,起点低,覆盖面窄,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护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年龄结构老化,整体素质普遍不高。农村卫生院发展水平偏低,医生及护理人员缺乏,难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医疗需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滞后,不能有效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三)要从目前养老事业发展的趋势上,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紧迫性。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据相关资料,发达国家老龄化进程长达几十年至100多年,而我国只用了18年,并正在进入急速老龄化阶段,到2025年,六十岁以上人口将达到3亿,成为超老年型国家。预计到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这个数字将超过美国人口总数,几乎占全球老年人口的四分之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也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尽最大努力,从当下做起,统筹谋划、协调配合、整合力量,加快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逐步解决好老年人养老问题。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乡镇明确一名“以钱养事”或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老年人工作,60%行政村建有老年协会。建成乡镇福利院 所,农村幸福院 所,农村老年人日照中心1347个,初步构建了以乡镇福利院为支撑、以农村幸福院和社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以民办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实现全覆盖。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更多农村老人增强了获得感和幸福感。面对当前快速发展的农村社会养老需求,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快速发展。
(一)强化统筹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把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列入政府重点民生行动计划,科学安排,统筹规划,加大养老事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根据农村老年人口现状、发展趋势、需求变化等,科学客观编制农村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福利院、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民办养老机构等。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降低社会力量准入门槛,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建设不同级别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需要。重点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农村养老事业全面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研究中央、省、市关于发展养老事业的投融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补贴支持政策、人才培养、医养结合政策和就业政策等落实办法,把上级政策用足、用活,落实到位,主动向上反映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对策建议。要重点整合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养老服务等方面政策,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等公办涉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发挥政府兜底作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建立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将所需资金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把高龄补贴列入转移支付项目,保障老年协会和日间照料中心等人员和工作经费支出。要完善农村养老工作网络,乡镇设专管员,村设服务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有人管事、有人建档、有人巡查、有人服务。要提高医疗保障比例和水平,全面推行老年人医疗巡诊、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制度,出台老年人门诊、住院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优待政策。
(三)创新养老模式。从调研情况看,农村“三无”老人、五保对象及失能半失能老人等由公办乡镇福利院、村幸福院等兜底,这一类刚需群体的养老有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大量的农村留守、空巢、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的吃饭、基本医疗和精神慰藉等养老问题突出,亟待解决。各地要重点在解决这类群体养老问题上,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总结完善,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在调研中,有的提出发展村级幸福院模式,有的提出党建+日间照料中心模式,有的提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协会模式,还有的提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