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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建议

信息来源: 作者:刘峰 时间:2018-01-18 浏览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金融系统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积极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产品,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提升了小微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中央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建议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在这个世界性难题的破解上贡献黄冈智慧、黄冈方案。

一、全市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持续改善

(一)融资总量稳步增加。2017年,全市新增社会融资260.51亿元,同比增长10.11%,其中:小微企业融资新增153亿元,同比增长20.4%。银行机构发挥了小微企业融资主渠道作用。截至2017年11月末,全市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10.04亿元,较年初增长24.72%、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3.29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3.27万户、同比增加0.59万户,申贷获得率97.17%、同比提高0.22个百分点。全市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连续三年实现了“三个不低于”的目标。此外,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效果显著。截至11月末,全市挂牌企业411家,累计直接融资42亿元。

(二)产品服务不断创新。全市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创新推出应收账款融资、纳税信用贷、出口退税贷、三板贷、助创贷等信贷产品,以及多款产业扶贫信贷产品。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市银行机构累计为110家小微企业提供185笔应收账款融资、金额达83亿元;发放纳税信用贷和出口退税贷近2亿元。

(三)服务收费逐步规范。全市银行机构开展不当收费专项整治和“七不准,四公开”行动。2013年以来,全市银行机构清退不合理收费700余万元,主动减费让利 1015万元。

二、当前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环境欠优增加融资顾虑。一方面,当前全市银行业均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防控压力。截至2017年11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2.79%,从账面上看,风险总体可控,但如剔除贷款总额快速增长产生的稀释效应外,特别是各行关注类贷款的快速增长,使全市银行机构真实的信用风险状况不容乐观。另一方面,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部分小微企业刻意隐瞒重要经营信息,致使银行无法掌握企业真实经营状况。有的小微企业得到贷款后,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甚至在自有资金充裕、具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通过“续贷”等途径占用信贷资源。小微企业故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案例屡见不鲜,使得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普遍持谨慎态度。

(二)配套机制不全制约融资能力。我市大多数小微企业存在产品缺乏竞争力、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抵押等问题,需要建立配套的担保增信机制。而目前我市在配套机制建设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性担保机构不多,且担保能力不足,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实力较弱的小微企业担保意愿不强,且收费较高;二是政府转贷资金规模不足,且管理不够规范,如为不符合帮扶条件的企业提供转贷、手续过于繁琐影响银行续贷效率、手续费较高偏离了为企业减负的初衷等。

(三)融资渠道单一影响融资效果。全市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对银行贷款(即间接融资)的依赖程度较高,直接融资占比低。除14家在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外,绝大部分四板挂牌企业没有直接融资。

三、对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信用环境建设,提升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信用是现代金融的基石,信用环境的优劣决定了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的高低。为此,建议:一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基础,整合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形成广泛覆盖市场主体、可供查询的信用信息库,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切实发挥联合惩戒震慑作用。加大失信人信息公开曝光力度,对失信人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联合惩戒措施。在追究失信企业法人代表责任的同时,更要追究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三是协调提升金融案件执行效率。持续开展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实行金融案件清单管理,建立“法银”联系人制度,以任务督办和统一衔接驱动执行效率提升。

(二)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一是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成立或做强由各级政府主导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二是壮大“过桥资金”。用好、用活转(续)贷基金解决企业“周转难”问题,为企业和银行之间搭建融资桥梁。三是设立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推进政银企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四是探索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成长型而又缺乏资产质押和担保资源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担保,实行信保基金和贷款银行风险共担,缓解信用增信难问题。

(三)发展多层次融资渠道,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规模性。一是扩大直接融资。构建股权投资基金体系,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发展。搭建创业交流平台,用好用活风投资金。利用好贫困县IPO绿色通道,实施上市挂牌奖补政策,推动企业上市、再融资。二是引导间接融资。出台激励约束措施,实施小微金融财政奖补,鼓励银行业机构单列小微信贷计划,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点和风险水平,设计简捷、实用、高效的差异化业务流程,提升客户满意度。大力推广“银税贷”“应收账款融资”等创新产品和业务,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对信用记录良好企业的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强化政策督查考核,鼓励金融机构适度放宽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风险容忍度。三是规范民间融资。激活民间资本,鼓励民间资本合理合法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同时,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谁生的孩子谁抱”的原则,切实履行民间融资机构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排查风险隐患,规范民间融资机构经营行为。

(四)紧抓降成本的牛鼻子,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普惠性。要通过推进简政放权、加大对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力度,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和中介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的不合理收费,提升服务收费透明度,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和过桥续贷基金的利率,从而达到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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