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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黄冈市第四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黄冈政协网 www.hgzx.gov.cn 作者: 时间:2015-03-06 浏览量:

政协黄冈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347件。其中,集体提案65件,委员个人提案(含联名提案)282件。

    提案委员会按照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本次会议的《提案工作方案》,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梳理,经审查,共立案318件,立案率为91.64%,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74件,占立案总数的23.27%;属于政治建设方面的21件,占6.60%;属于文化建设方面的38件,占11.95%;属于社会建设方面的164件,占51.58%;属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21件,占6.60%。对未立案的29件提案,分别与提案人进行了沟通,将以适当的方式处理。

    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委员,积极适应新常态,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围绕推进“双强双兴”、开展“三大行动”、加快“四个大别山”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提案的主要内容有:转方式调结构保增长,提高我市经济发展质效;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电商、物流等新型业态,做大做强我市现代服务业;深化改革、依法治市,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服务体系,加大推进民生工程力度;注重文化资源、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实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提升管理水平,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生态保护,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美丽黄冈。

    大会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对已立案的提案,将根据“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提案承办单位;市政协将会同市委、市政府联合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协将进一步加大提案督办力度,促进提案建议落实到位,更好地发挥提案作用。

    对于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由提案委员会及时审查立案,按程序送交承办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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