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黄冈市政协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不断深化提案工作  增强履行职能实效

信息来源:黄冈政协网 www.hgzx.gov.cn 作者:武穴市政协 时间:2010-10-12 浏览量:

提案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主要渠道,是人民政协履行各项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方面。近几年来,我们在深化提案工作,增强履职实效方面进行了实践与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会是:

一、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前提

一是思路上不断创新。做好“三字文章”,促进提案的落实。即:搞好三落实,落实市长、常务副市长全面负责制,分管市长包案制,责任部门办理制;开好“三个会”,开好研究提案办理政府常务会、部署安排提案办理交办会、现场办理工作督办会;实行“三公开”,将提案办理情况向政协常务会公开,以政府《政务督查》形式向承办单位公开,以政府网站和政府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是工作上大力支持。凡涉及到提案办理工作的问题,优先在市长办公会上安排讨论;凡涉及到提案工作的报告,优先给予办理;凡涉及到提案工作的要求,优先给予满足。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工作创新、更好地履行职能紧密结合起来;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支持,主动办理。做到领导有分工、工作有部署、日程有安排、质量有要求、措施有保障,促进了提案的落实。

三是方法上搞好服务。为更好地提高提案的质量,在政协例会前,我们以文件形式下发了《提案征集参考题目》,引导提案者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精品意识,精心选好题目,围绕事关武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撰写提案,使所提提案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在提案办理中,我们还注重发挥承办单位和提案人作用,主动开展协调服务,促进提办双方良性互动。在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上,邀请部分提案人参加,帮助提案人了解情况、反映意见,拓宽委员的参与面,实行面对面的协商督办。有的部门还专门召开座谈会或派专人走访,当面征求委员意见,有的部门邀请委员进行专题视察,当面汇报办理情况,做到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共同研究中促进问题的解决,热情服务、主动协商、共同研究、全力办理,让提案委员更加满意,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提案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提案工作制度,是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

一是提案办理制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武穴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细则》。共包括提案的撰写、立案、办理、答复四个方面共16条,重点对提案的交办接收、办理原则、办理方法、办理程序、答复要求、答复程序、答复格式、立卷归档等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在此基础上,近年来,市政协与市政府联合对承办单位制定了“三定”、“四有”、“五制”的制度,建立快速有效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即“三定”是定重点、定方案、定时限;“四有”是有领导、有专班、有考评、有奖惩;“五制”是办理责任制、现场督办制、办结回访制、考核评议制、落实回复制。去年以来,市政府还与市直各承办单位签订了办理落实“两案”责任书。制度的建立,使承办单位有效地克服了“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规范的登记、呈报、研究、承办、督办、征询、答复、回访、归档等办理程序,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从而较好地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

二是市长、主席对应包案制度。每年“两会”结束后,市政府、市政协迅速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提案交办后,市政府办将所有提案按市长分工进行分类,向每一位市长送上《关于加强提案办理督办的报告》,并附上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按照主席和各位副主席分管范围与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对应包案,加大督办力度。同时,我们每年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重要提案摘报》,提高提案办理运作层次。市政协还实行主席会集中听取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制度,进行面对面的督办。突出领导的作用,在抓日常工作的同时,抓好提案的落实。

三是考核评比制度。近几年来,市政协与市政府共同制定了提案办理评比考核办法,印发了《承办单位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平时分头考核、办中集中考核、办毕联合考核的具体办法,并对考核标准予以量化。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规章制度、答复规范、落实效果四个方面14条,共100分,其中组织领导与规章制度各10分,答复规范20分,落实效果60分。年终市政府与市政协组成联合考评小组,按100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目标考核的内容进行排位。

四是奖励引导制度。我们制订并完善了《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评选表彰办理提案先进单位的实施办法》,对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作了明确规定并加大激励力度。近三年来,我们表彰了50件优秀提案和30个办理先进单位、40名先进办案个人,引导和激励委员多提精品提案,承办单位办出高质量提案。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理方式,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是普通提案主动办。对于委员所提的建议,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承办单位根据《办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主动成立专班,落实专人,调查情况,征求意见,制定方案,积极办理,据实答复。如我市交通局,去年共承办了42件委员提案。在办理过程中,局办案人员分头行动,深入调查,先后到12个镇处、20多个村组,征询提案人及当地群众意见;办理结束后,再次一一见面,逐个填写意见表,逐人答复。

二是热点提案迅速办。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如供水、环境、交通、水利设施、食品安全、电力、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提案进行逐一核实,登记造册。我们早督快办,有条件的迅速办,有困难的想法办,受条件限制的创造条件办,力争让委员们满意,让群众放心。如委员们提出在公园通道周围安装路灯的建议和解决龙坪地区供水质量问题的建议,交办会后,供电公司经理及公用局长立即到现场调查,克服资金困难,落实工作目标,三天之内路灯见亮,半月之后,供水改造完毕,使这两个便民工程迅速得到落实,群众十分满意。去年,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承办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接到提案后立即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快速办理,做到了“三个加强”,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三网”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有效地进行食品安全防范。

三是难点提案联合办。对于办理难度大的提案,市政府和市政协在加强督办的同时加强研究,协调办理。如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的建议》后,市政府联合市政协召开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研究整治措施,市文广新局、公安局、工商局、电信等有关单位联合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收到了一定成效。

四是重点提案领导办。对于涉及范围较广,办理受资金约束,由主办单位研究拿出解决方案,报市政府办研究。对于难于落实的提案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由政府办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如为落实委员提出的《关于为中小企业增加融资渠道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制订出了优惠政策,承办单位市财政局、经济局等单位也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有效地促进了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在办理《关于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及加强农村福利建设的建议》的政协常委建议案,市政府及时出台了《武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武政发[2008]14号),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加大了建议案落实力度,全市农村4725名五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补助标准提高到1200元和1600元,落实了五保人员医疗费用、大病救助、丧葬费用和福利院工作人员待遇,建立了五保供养长效机制。加大了对农村福利院建设的投入,从2008年起,市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农村福利院房屋改造,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福利院建设与管理问题。

四、不断加大督办力度,是促进提案工作办理落实的重要保证

一是领导督与制度督相结合。以前对大多数提案办理的督办,主要是听承办单位对办理情况的汇报,难以弄清具体进度和效果,针对这些情况,我们采取由市政府副市长、政协主席、副主席对应包案督办,将政协六个专委会和部分政协常委分成六个组,对提案进行全面督办。政协部分常委、委员对政协常委建议案和重点提案进行视察督办,面对面向市政府领导和承办单位提出提案办理工作意见和建议,多方联动,加强督办,推动委员提案办理落实。与时同时,我们还根据考核评比办法,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方案进行量化检查,看是否有会议讨论记录,是否成立专班,是否有专人办理,是否有办理计划,确保提案办理有行动、有效果。

二是上门督与现场督相结合。对涉及到交通、城建、水利等事关大局、看得见摸得着的提案办理,我们不仅仅平时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还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协委员以及提案人视察办案现场,现场听取汇报,掌握办案实况,征询群众意见,协调办案困难,确保提案办理有成效。同时,市政协还要求承办单位改变提案办理意见征询办法,在发放提案办理意见征询表的同时,采取上门走访、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等形式,促进提案办理的见面率、满意率、落实率不断提高。对提案办复不满意的,分析原因后,联系承办单位与提案人再次进行面商,督促落实,从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行政督与舆论督相结合。阶段性办理之后,我们利用督办现场会的方式予以促进。我们每年召开一次提案办理督办现场会,请当年度办理落实较好的单位在会上介绍经验,并对办理情况在电视台进行报道。我们还充分利用武穴电视台“提案追踪”栏目,对提案办理情况、提案视察活动进行系列报道,把提案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还利用上级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提案工作。一方面为提案办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提案办理的社会影响,一方面对所有办案单位加压,增强各承办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提案办理取得实效。

四是办中督与办后督相结合。有些提案虽然答复了,但有些提案还在办理之中,还没有办结。对这些办理时间延续较长的提案,我们不因为已答复而停止督办,而是联系委员,个别督促,绝不使有计划、有能力解决的问题止于答复,流于形式。

五是督办理与督回复相结合。对提案工作重视不重视,对政协委员尊重不尊重,从承办单位的回复上可以看出来。为了提高委员的满意率,我们从严要求,把好回复关,确保答复的规范:一看回复前有没有征求提案人意见。承办单位答复时,没有填好征求意见表,表中没有提案人签名一律不算办毕;二看回复内容是否详细,尤其是对那些作解释的回复,特别注重措辞是否诚恳,解释是否全面,理由是否充足;三看格式是否规范。答复质量的高低是能力问题,而格式是否规范则是态度问题,是对委员们尊重不尊重的问题。所以,只要格式不规范,没有按要求答复的,一律重新办理。通过严格的督办,较好地克服了提案办理中的敷衍现象,使答复基本达到规范化、合理化、具体化的要求。

上一篇:创新提案工作理念  做活政协履职文章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