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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政协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信息来源:黄冈政协网 www.hgzx.gov.cn 作者:王树华 时间:2012-04-09 浏览量:

 

 

各位委员,同志们: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四大政治制度,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三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四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四大政治制度,共同构筑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人民政协作为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胡锦涛同志指出:各级党委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推动人民政协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政协委员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做好人民政协工作,优势在于委员,活力来自于委员,事业发展依靠委员。政协委员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履行职责,对提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成效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感谢王静平主席和黄冈市政协的邀请,使我有机会与各位委员和同志们一道学习交流人民政协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体会。利用这个机会,我讲三个问题,第一,关于人民政协的性质;第二,关于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第三,关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

一、关于人民政协的性质

人民政协是具有鲜明特色的政治组织,人民政协工作具有特殊的要求。正确认识政协性质,科学找准角色定位,是广大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人民政协性质,是人民政协的质的规定性,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本质特征,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就是说,人民政协共有三重性质。

第一重性质,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统一战线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取得成功的三大法宝之一。比如,在大革命时期建立了反帝反封建革命统一战线,在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建立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改革开放后建立了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在建立统一战线过程中,我们党很注重建立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比如,大革命时期的国共两党党内合作形式。在1948年颁发的“五一节口号”中,中央决定建立统一战线新的组织形式,这就是人民政协。从目前人民政协的构成来看,人民政协包括了中国所有合法政党、主要人民团体、各个界别、56个民族和5大宗教团体的代表人物。同时,人民政协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形成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统一战线和政协自身任务的变化而适时作出必要组织调整的机制。这就使得人民政协不仅在过去、现在,而且在将来,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第二重性质,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政党关系是现代政治的核心。现代各国的政党关系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竞争性的政党关系,比如,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党际之间的关系是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的关系;一类是合作性的政党关系,比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与,党际之间是合作的关系,而不是竞争的关系。在中国,实现这一政党制度的形式,主要是两种,一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的直接协商,一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人民政协是我国唯一有全部合法政党参加的,并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多党合作组织,人大和其他政治组织都不具备这种多党合作的政治功能。可以说,人民政协是了解我国政党制度的重要“窗口”,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组织平台和工作机构。

第三重性质,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民主实质,简单地说就是“人民的统治”,这是西方说法,在我国叫“人民当家作主”。由于多种原因,世界各国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不一样的。最重要的是两种,一种是在西方流行的一人一票的代议制的选举民主形式,一种是我国实行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形式。同样是选举民主,在西方和中国,有着实质性的不同,西方的选举民主是竞争性,而中国的选举民主是合作性的。更重要的是中国的协商民主形式在全世界是独具特色的,所谓协商民主,是指“人民内部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这样一种民主形式。在中国,协商民主的载体有很多,最重要的就是人民政协。

当前,部分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之所以产生这样或那样不正确或不大正确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人民政协的性质缺乏深刻理解的缘故。所以我们从事政协工作,一定要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性质,科学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在此,我想强调以下三个方面:

关于如何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性质的第一个方面: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有人说,人民政协无所作为,人民政协工作可有可无。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对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缺乏充分的深刻的认识。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坚持把人民政协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部署和推进”。这就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指出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想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重要论断。

第一,人民政协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能够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奠定坚实群众基础。近些年来,全国政协围绕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为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社会建设与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等作出了重要贡献。省政协也积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谋事、干事、成事,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受到省委高度评价。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谈到政协时,经常讲两件事,一是省政协通过全国政协提案,推动国家有关部委重视湖北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工作,投入的资金达几十个亿,我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工作之所以有今天这样好的局面,与省政协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二是省政协长期以来关注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向中央和省委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国务院决定将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列入我国十六个扶贫攻坚主战场,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今年,鸿忠书记又亲自点题,委托省政协就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和荆州壮腰工程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二,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承担者。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有着自己的鲜明特色,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在于有人民政协这样一种独特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代表性广、包容性强,能够促进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进行充分协商,在重大决策之前尽可能就共同性的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这种民主形式就是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我国两种重要民主形式之一的协商民主形式。因此,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参与国事的重要渠道和平台,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舞台。举一个例子,1949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郭沫若、李济深等44位委员联名提出《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这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历史上的第1号提案。根据这一提案。11月,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致电联合国郑重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唯一能代表中国人民的政府,国民党政府已经“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法律的实事与根据”,必须取消它继续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利。这件提案的实施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的政治影响,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所体现的协商民主政治的生机与活力。

第三,人民政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具有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显著优势,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重要实现形式。比如,省政协目前有32个界别,723名政协委员,每个界别、每个界别的政协委员,都是省委省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桥梁和纽带,能够把群众中分散的、个别的呼声汇聚成系统的、集中的意见,便于省委省政府了解民情、把握民意,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之时,中央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中,就要求人民政协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2006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强调指出,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这就凸显了人民政协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所以,中央和省委多次强调指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事业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我们一定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我多年从事政协工作的经验,新当选的政协委员甚至老委员中,有一些有这样一种想法,“政协政协,休歇休歇”,我认为是不对的,要努力加以克服。我们应当从政治的层面,从国家体制和基本政治制度的角度,从发展方向和历史进步的的趋势,从大局大事的立场,来认识政协,来对待政协,来从事政协工作和活动,而不能从个人角度、习惯角度、眼前感受,或世俗偏见角度来认识这一问题,否则就是狭隘的、肤浅的、短视的胸襟或眼界。

关于如何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性质的第二个方面:牢固坚持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根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坚持人民政协的团结主题,就是要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集中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凝聚全体中华儿女的意志,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而携手奋斗坚持人民政协的民主主题,就是要广泛吸收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与国事,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不断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团结和民主这两大主题,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彼此联系、相得益彰。实现紧密团结,发展民主才更有基础;发扬广泛民主,加强团结才更有力量。坚持人民政协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要着重把握“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

第一,求同,就是求共同政治基础和共同思想基础。“同”,是大团结大联合的基础,否则,政协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广大政协委员都必须把“求同”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着眼“同”,重视“同”,发展“同”。一是求共同政治基础。人民政协的共同政治基础是,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爱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是根本前提,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根本目的。全体政协委员都必须把爱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政治前提,毫不犹疑、毫不动摇。二是求共同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思想共识和精神支柱,是人民政协的共同思想基础。在当今社会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日益多样的情况下,在各种重大政治考验时刻面临的情况下,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始终做到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

第二,存异,就是应当承认差异,允许存在差异,正确处理差异。一是应当承认差异。人民政协的不同党派、不同团体、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界别的人士,在信仰、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等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在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差异,就没有人民政协。这就要求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具有宽广的胸怀和博大的气度,承认并理性看待统一战线成员在信仰、观念和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二是允许存在差异。政协委员来自五湖四海,看问题的角度和方式都会不尽相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然也就不会都相同。即使是对同一个问题,不同界别的委员很可能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看法。政协委员既要勇于发表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又要能够允许其他委员提出不同于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能要求别人都和我们一样。三是合理处理差异。民主的多数与少数相统一,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这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原则。政协委员都要有海纳百川的气度,既要接受支持的、一致的意见,又要听取批评的、不同的声音。

第三,正确处理“求同”与“存异”的关系。人民政协的首要任务是“求同”。广大政协委员,无论是中共党员委员,还是非中共党员委员,都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政协的共同政治基础、共同思想基础;对不利于实现大目标、有损于共同政治基础的倾向,要坦诚、负责地给予指出,热情、及时地帮助纠正。与此同时,政协委员还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中的“存异”问题,有些差异可以通过工作加以限制、缩小乃至转化,但有些差异是应当而且可以长期存在的。比如,党派之间的差异,信仰之间的差异,民族之间的差异,多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差异,等等。会不会“求同”,会不会“存异”,是衡量政协委员是否会做政协工作的能力表现。只有既善于求大目标之“同”,又能够对无碍大局、无关宏旨、无妨大目标之“异”给予体谅包容,政协工作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

正因为人民政协实行的是平等议事、求同存异的原则,所以人民政协是具有巨大包容性的政治组织,它能够使社会各界的声音能够在人民政协得到充分表达,并且得到充分尊重。这正是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的独特优势。

关于如何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性质的第三个方面:科学理解人民政协的角色定位,努力做到尽职而不越位。全国政协主要领导同志曾说过,从党政领导岗位上转到政协来的同志,过去的位置是“决策”,现在是“献策”;过去的角色是“当政”,现在是“议政”。位置变了,角色变了,环境、任务不同了,工作的方式、方法都要有相应的转变。希望大家尽快转变角色、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实践表明,不光从党政领导岗位上转到政协来的同志要考虑这个问题,就是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从政协工作的角度,也应有这种意识。虽然政协开展经常性工作、政协委员履行职责都有多种形式,工作成果也会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实质都是提意见、提建议,也可以说都是向领导者、决策层进言、建言。对委员来讲都是个立言、立论的过程。正如不少委员总结的那样,说到底是个发言权问题。当然这不是一般的发言权,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能够经常参与中央和地方的高层次活动和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加上它具有智力雄厚、位置超脱、下通各界、上达中央的条件,可以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问题,提出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因而在全国各族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威信。

第一,要找准委员角色定位。政协委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同志过去长期担任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职务,有些还是党政部门现职领导干部,担任政协委员后,特别要注意会说政协的话、会办政协的事,因为政协与党委政府是两个不同的话语系统。不要像在党委政府工作那样,动辄作决策、下指示,要求照办。比如视察,我们发表意见和建议要注意用商量的口气,避免上级对下级说话的口气。再比如提案,承办部门有的可能马上落实,有的可能落实有一个过程,有的可能难以落实,对此我们要理解,不要执意要求让人家按自己的意见去办等。我们常说,政协不是党委,不是政府,也不是人大,政协就是政协。各级党委是领导机关;政府是行政机关;人大是立法机关;政协,顾名思义是政治协商机关。这就是人民政协的定性、定位。人民政协的意见、批评、建议之所以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能够产生影响,靠的是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崇高地位,靠的是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所以,人民政协有它自己独特的位置、独特的话语系统、独特的行文方式。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政协的“独特性”出发,切不可发号施令,强求照办。简言之,政协从形象意义上讲,是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是建言献策、立言立论的机构,因此,协商是基本工作方式,亲和是基本风格,商量是基本口气,“函”是基本文种。

第二,要尽职而不越位。首先是“尽职”。所谓“尽职”,就是认真履行人民政协应尽的职责,就是要把人民政协该做事的认真做好人民政协的职责,最根本的就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就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负责任地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作为政协组织的主体,则要把履行委员职责的90%以上的功夫,下在调研献策和做群众工作上,为党和政府解难,为人民群众分忧。其次是“不越位”,所谓“不越位”,就是牢记政协的定性、定位,说话、办事要符合政协组织的定性、定位。比如,政协是我国独具特色的政治组织,有它自身的存在方式和发挥作用的方式,我们要按政协章程介绍政协、解释政协,不要简单地用国外的参议院或众议院比照人民政协。再比如,我们有建言的责任,而无决策的权力,我们有意见、有建议可以尽管提,但是否采纳则由党委、政府统筹考虑,我们不能追求有求必应,也不能追求有话必办。政协地位很高,政协委员说话有份量,我们说出的话别人一般都能听进去,但越是这样越不能越位。李瑞环同志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就曾经讲过,政协要帮忙而不添乱,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

所以,政协委员一定要会说政协的话,会办政协的事,这就正如李瑞环同志曾讲的,政协要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就是我们干事,一定要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而不是相反。当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不同和各级各地政协组织状况的不同,政协工作创新空间很大。贾庆林主席强调,政协工作要改革创新。因此,我的基本认识是,要按照《政协章程》的基本规定,与时俱进地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成龙配套地形成制度机制,提高履职水平和成效。

以上是我向大家介绍的第一个方面的内容:关于人民政协的性质。下面,介绍第二个方面的内容。

二、关于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

前面,我们了解了人民政协的三重性质以及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地位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现在,我们就要进一步了解人民政协是通过哪些职能来体现这种地位和作用的?也就是,人民政协到底有哪些职能?

人民政协有三项主要职能,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人民政协的这三项主要职能,体现了人民政协性质的根本要求。

第一项职能,政治协商,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治协商十分重要,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是,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

第二项职能,民主监督,是指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地位重要,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的性质,它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第三项职能,参政议政,是指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地位重要,它是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改进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

关于人民政协主要职能的内容、形式、程序、机制等问题,2006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认真阅读学习。这里,我着重就政协委员如何履行好政协的主要职能,特别是如何更好地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讲几点意见。

第一个意见是:选准主题,找准定位,就是要在选题上下功夫。搞科研的人都有一句话,选好题目,成功一半。题目选得准不准,对委员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实际效果关系很大。而要选准题目取决于许多因素,我仅提三点建议。

第一,选择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研究人民政协履职的效能,需要从自身特点和优势出发。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事情,同样的事在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做法。要把政协特有的事情办好,把与别人共有的事情干出自己的特色来。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时所选的题目,首先应该是一些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题目,对于一些业务性很强的问题,一些纯学术性的问题,一些实际操作中的具体问题,我们不一定选,可由有关部门去做。一要体现综合性。比如,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后,全省各地政协和政协委员都把为制订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作为履职重点,多角度、多层次研究“十二五”时期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所建之言、所献之策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体现了政协综合性谋事的特点。二要体现全局性。力求站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选择专题,就影响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深入调研,建言立论,确保议政议在关键处,建言建在点子上。三要体现前瞻性。既紧贴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了解和把握“中心”和“大局”,又适度超前,把工作做在决策之前,而不是之后;既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又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潜在的深层次难点问题。在当前经济转型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有些处于萌芽状态不为人们所知,有些尚不处于主要矛盾地位而没有引起有关方面重视,要特别关注和研究这些问题。

第二,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当前,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繁重,各界群众对政协寄予厚望。举一个例子,今年,《人民日报》与人民网在“两会”前进行热点调查,以网民投票的方式产生十大热点,分别是:1、社会保障,2、收入分配;3、社会管理;4、教育公平;5、医疗改革;6、三农问题;7、反腐倡廉;8、物价问题、9、食品安全;10、房价调控。这十大热点中,除反腐倡廉外,其他九个均是民生问题,其中社会保障以222038票高居榜首。回顾近年的两会调查,2011年两会调查中,社会保障以71090票位于榜首;2010年的两会调查中,养老保险以104304票排在首位;2009年的两会调查,社会保险位居第八位;2008年社保养老也进入两会调查前十。历年调查来看,社会保障已三度位居榜首,有关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受到网民关注。政协委员应直面而不是回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人民鼓与呼,推动这些问题的切实解决。在我们的政协委员中,有一些人长期关注民生、敢于直言,提出的意见建议受到党委政府的好评。可惜这样的委员还不够多。作为政治协商机构的成员,在围绕发展这个中心参政议政的过程中,理应更多围绕人民群众特别关心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协商监督。如果漠不关心、不愿涉及,就是失职,将来是要问心有愧的。

第三,从最熟悉的领域和问题入手。有的委员说,政协委员建言献策要力求“新一些,深一些,准一些”。我体会,政协委员建言献策要真正能够问题抓得准,意见建议提得到位,还是要扬长避短,侧重在自己最熟悉的领域。我不久前看到一个经验材料,十届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是教育学教授,曾经是苏州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多年来集中在教育领域参政议政,2003年至今撰写提交了100多篇提案,成绩显著。用他自己的话说,“痴心最爱是教育”,他的经验之谈是:“政协委员应该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优势,这样才不会说外行话,不会提出水平不高甚至闹出笑话的提案”。比如省政协常委、省农工专职副主委曾宪初长期从事计量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理论功底,2003年以来,他紧紧围绕自己的专长撰写提案65件、7次在省政协全会做大会口头发言,其中15篇被有关领导和单位批示或采纳落实。他认为自己履职的重要经验是,“把参政议政与自己的学术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使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再比如,省直单位普遍认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建言献策水平相对而言是比较高的。这固然与其拥有专门人员从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工作有关,也与其成员特色和优势直接相关。比如民盟在高等教育方面,民建和工商联在经济建设和新阶层方面,农工在医疗卫生方面,九三在科技方面,致公在侨海方面的建言献策较有特色和长处,无非也是因为对有关领域更为熟悉的缘故。

第二个意见是:深入实际,不尚空谈,就是要在调研上下功夫。毛主席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下车伊始,哇啦哇啦,没有不犯错误的。那种“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点子多”的主观主义,不可能实现“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的目标和要求。有的委员说,政协委员建言要强调“三真”:真情实意,真实可靠,真知灼见。我以为很有道理。在此,也提三点建议。

第一,深入了解政策法律和其他有关情况。一是要了解与我们调研选题相关的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的建言献策不能与之相冲突,不仅如此,我们还要通过建言献策,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宪法、法律和法规。二是要了解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政协委员在提意见建议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承办单位是否已经解决和即将解决,如果已经解决和即将解决,再提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如未解决,就要更有针对性地建言献策,使自己参政议政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据我了解,有的承办单位反映,一些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都是他们已经做过了的工作和已经解决了的问题,没有实质性意义。三是要检阅以往政协有关参政议政成果,防止重复。比如,今年召开的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前,我们征集委员大会发言材料,就发现有的委员提交的材料,绝大部分重复以往的成果,有的甚至大段大段抄袭。最近有人提出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知识产权问题,建议标注参考文献和原作者姓名,我个人倾向可以暂不考虑,但参考以往建言献策成果务必注意避免抄袭。此外,有条件的还可以利用全国报刊杂志全文数据库,了解相关学术成果,避免低水平重复劳动。

第二,深入基层获得第一手资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仅因为舍此便不能得到及时、准确的第一手信息,获得解决问题的真切启示,而且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了解到基层情况,增强履行职责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比如去年杨松主席开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题调研,深入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地调研,走访企业、科研单位,与基层干部、科研人员、企业家座谈,掌握和了解了一大批情况,写出了很好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在这里,我还想举全国政协的两个例子。全国政协委员任玉岭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基层调研,要走访20多个省,行程数万公里。为了避免使调研流于形式,他常常不要地方官员陪同,自己叫车到城区以外的农村实地调查。他的体会是:只要你出城15公里,你就能看到更多、更真实的情况。他有3个厚厚的笔记本,分别是“每日新闻天天记”、“有报天天读”、“社情民意记录本”,里面记满笔记。蒋洪委员率领课题组采取网上搜索、出版物查询、信息申请等方法,对各省市区本级财政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在113项基本财政信息中,公众能够获得的平均为22项,仅约为所调查信息的五分之一,而我国财政的总体透明度约为20分左右。在此基础上,他主持编制了《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评估报告》,受到各个方面的好评。总之,如果没有这样的调查和体验,我们能够得到真实的情况、提出切实的建议吗?

第三,尽量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我们提意见建议是要解决问题的,而解决问题必须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按法律和政策来进行,而这常委又存在诸多实际困难。因此,在调研过程中就需要和有关单位进行沟通,从而进一步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措施,知道现在工作做到了哪一步,解决的问题的关键和瓶颈何在。我同一些委员交流过,他们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之所以受到有关单位重视,就很受益于到有关部门的走访和平时的沟通。我也曾随省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就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问题,与省和武汉市科技部门、省和武汉市发改部门、省和武汉国税部门、省和武汉地税部门、武汉东湖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过座谈,并到相关单位、部门和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得到了很多以往不了解或不大了解的信息。总之,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如果不与有关部门沟通,就难免隔膜甚至盲目,导致信息不明,要害不清,办法不当,降低意见建议的价值和成效。有条件的政协委员还可以参加相关研讨。比如全国政协委员邵鸿说,他多次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关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研讨,也曾参加北京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组织的相关座谈会,得以同教育部的官员和有关专家、民间智库人士直接沟通交流,甚至激烈辩论,收获很大。

第三个意见是:言简意赅,直奔主题,就是在办法上下功夫。要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我们的意见建议就应给出好的办法,具有可行性或可操作性,也就是具有实施的条件和可能。否则问题再重要,意见建议也没有意义。因此,对策建议是议政建议的要害和关键部分,是体现委员水平的主要方面,委员必须在这一部分多下功夫。

第一,在具体措施上动脑筋。首先,措施一定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目前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有相当一部分“八股”之风甚浓,不外一是领导重视,二是增加投入,三是政策优惠,四是完善体制机制,五是加强宣传或管理,如此等等。不能说完全都是空洞、原则的,但仍嫌不够具体,缺少可操作性,有的和没有建议也差不多。比如解决高校巨额债务问题,到底国家要拿多少钱投入?怎么投入?是全包还是按比例?是欠债的给钱没债的不管,还是普遍增加投入?普遍增加又通过什么具体名目?这些问题都应该在建议中有所考虑和明确。我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对于重要的细节怎么处理,我们的意见建议如果不明确说出来,意义就要大打折扣。其次,有关部门采纳落实建议意见的条件一定要成熟。最好提三五年之内也就是本届政府任期内可以办的事,最长也应是七八年内要办的事,可列入中期规划,提再远的事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因为不具备解决的条件,提出来也只会被束之高阁。举一个例子,2009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建立中华元的建议,这其实是一个有价值的设想,但现在时机远未成熟,政府无法办,因此就没有现实意义,无怪乎也被视为“雷人提案”。事实上,通常被媒体和大众视为“雷人”提案的,有的是题目有问题,有的则是办法有问题,标新立异,不合常理,像用“家务劳动工资化”来解决家庭男女不平等,“不鼓励农民孩子上大学”,以及广东省一位政协委员提出要向外省进入广东的农民工收取费用,以致社会哗然,一片声讨,就是典型的例子。

第二,针对问题的关键出主意。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现在面临的问题大多是比较复杂的,同一个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去着手加以解决。但正像毛主席所说,在诸多矛盾当中有主要矛盾,主要矛盾中有主要方面,要抓住这个主要矛盾或主要方面做文章,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抓住“牛鼻子”,就能带动整个问题的解决。反之,不突出重点,面面俱到、泛泛而谈则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比如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人大政协的制度框架内推进而决不能另搞一套,而人大政协的改革从何着手?有的委员提出,就是政府预算审查。预算审查又从何着手?就是依法信息公开。所以前面提到的蒋洪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再比如,现在大家都在谈政府放权给高校,不要管得过死,那么究竟放那些权,怎么放?关键何在?有的委员建议,在现有体制难以大动的条件下,应从财政着手,大大减少审批项目性投入,确立和较大提高国家不同层次、类型生均拨款标准,把基本的用钱权交给学校。这样,既可以减少政府对学校干预过多,学校用钱和建设发展难以自主的问题,也有利于解决教育主管部门不正之风甚至腐败,区域高校经费差别过大,办学千校一面缺少特色和高校巨额负债等问题,可谓一石多鸟。当然在放权的同时,要加强学校内部的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现在不少意见建议很多,全无重点和特色,问题就出在没有抓住关键,所以我们在提意见建设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第三,在言简意赅上下功夫。郑板桥故居有一副对联:“删繁就简三秋树,立异标新二月花。”我认为,其深刻的内含可以借鉴体现到政协议事、专题调研与反映社情民意的发言和书面提案中。那就是:议事时口头与书面表达,都不要穿靴戴帽,长篇大论,空洞无物,不知所云。应该删繁就简,突出重点,言简意赅,直奔主题。讲短话,抓关键,议本质,也是一种能力。这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与工作作风在文风上的表现,也是政协议事的优良传统之一,应该继承和发扬光大。反复议论同一议题,要力争有新意;重大问题未解决,应扭住不放,锲而不舍,跟踪调研;所提建议,要把理想和现实、目标和实现过程、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建议的观点要鲜明,力争正确;引用的数据与事实应当准确、详实。

三、关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

以上我们从三个“是”的角度,回答了人民政协是什么的问题;从三项主要职能的角度,回答了人民政协干什么的问题。那么,人民政协是怎么干的呢?也就是人民政协是怎么履行职能的呢?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或者说主要形式,主要有两种:会议和经常性工作。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顾名思义,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人民政协的会议主要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会、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等。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参加,是政协履行职能的最高形式。常委会议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是协商讨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政协自身的重大问题。以上这两种会议是委员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的主要场所。

――经常性工作,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闭会期间,组织委员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总称,是人民政协经常而不间断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人民政协的经常性工作主要有八项:一是提案工作,二是委员视察工作,三是专题调研工作,四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五是文史资料工作,六是学习工作,七是促进祖国统一和海外联谊工作,八是对外交往工作。其中,提案、视察、调研、信息、学习等五项,是委员平时履职最主要的形式。

人民政协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政治舞台,这个大舞台上群英荟萃,主角就是广大政协委员。那么,政协委员应当如何才能履行好政协的职能呢?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政协委员要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自觉树立和展示良好形象。”在这里,也提几点看法。

第一点看法是:认真做好岗位工作,发挥带头作用。有人说政协体现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精英政治”,这话当然不准确,但政协委员的确是各界的精英。因此,政协委员必须在本职岗位上要有所作为,发挥带头作用,做出比一般群众更大的成绩,而不能落在群众的后头。做好岗位工作,发挥带头作用,主要是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我们的委员当中,有许多是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当地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当前,中共湖北省委已经提出了跨越式发展等重大战略,主要内容是,以打造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为总目标,深入实施“两圈一带”和“一主两副”、“一红一绿”、“壮腰工程”等发展战略,继续做大做实做强工业、农业、投资和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实现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奋力推进工业强省、农业强省、科教强省和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再比如,中央和省委就加强社会建设与创新社会管理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各界委员都要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在一些社会性社会突发性事件发生时,要敢于站出来说话,协助党委政府平息事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努力。总之全省广大政协委员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确定的重大战略和工作部署上来。各地政协委员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学习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学习本单位本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

第二,立足本职岗位干事创业和报效社会。我们的委员当中,有许多是经济界人士,不少是有成就的企业家,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中能够大有作为。比如黄冈市政协的许多企业家委员影响市政协提出的“政协委员创业工程”号召,到2010年底,全市有1200多名政协委员创业项目330多个,创业投入100多亿元,带动全市18万多人投入到创业热潮中;荆州市政协委员积极开展“百强民企自主创新行动”,推动企业发展发展方式转变,直接转化为助推荆州跨越发展的生产力。比如许多政协委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开展灾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助残、慈善捐赠等顺民心、遂民愿、惠民生的活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后,驻鄂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捐款达几百万元;襄阳市政协2011年组织“送医、送药、送文化、送科技下乡”、扶贫济弱、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60多次,委员积极参加,效果很好。比如政协委员充分利用自身联系面广、影响较大的优势,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出力,特别是在招商引资方面出了大力。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每年都要走访省政协港澳委员,引导和鼓励他们在湖北投资兴业;鄂州市政协委员积极开展“我为招商引资作贡献”活动,或对外推介鄂州投资环境,或牵线搭桥提供信息,或直接参与引进项目,近年来招商引资金额达40多亿元。

第三,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人民政协是推动文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肩负着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光荣使命。在我国文化建设的进程中,广大政协委员特别是文艺界委员,不仅是文化建设的积极参与者,而且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一是争当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的模范,修身律己、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中增强修养、砥砺品格、提升境界,始终保持和维护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二是争当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模范,深刻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理性看待文化体制改革带来的利益格局调整,积极促进党和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努力在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以及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三是争当文化创新的模范,准确把握文化创造的规律和特点,自觉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积极探索新的文化题材、文化业态、文化样式和文化品牌,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

第二点看法是:积极参加政协工作,发挥主体作用。这恐怕是每一个双职委员都要碰到的一个实际问题。贾庆林主席强调,政协委员要增强主体观念和责任意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履行好委员职责。因此,我们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政协工作的关系,将本职工作与政协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参加政协工作,发挥主体作用,主要是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遵守政协章程。政协章程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和各级政协组织共同的行为规范。遵守政协章程、维护政协章程、实践政协章程,是政协委员的重要职责。遵守政协章程,最重要的是自觉实践政协纲领、维护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近年来,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叫做:“民主是个好东西”。可对什么是民主,许多人并不十分清楚。有些人认为,西方那种多党竞争、一人一票的“程序民主”才代表真正的民主。美国在全世界到处推广西方式的民主,可是到现在,整个第三世界都找不到一个通过西方民主化而变成现代化强国的例子,反而出现了不少因采取西方民主制度而造成国家政治动荡、军事冲突、民族分裂的例子。出现这样的结局有诸多原因,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许多发展中国家还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民族国家”,非洲大部分国家至今还是部落国家,人们对自己部落的认同要高于对国家的认同,而多党选举制度产生的结果往往是强化部落冲突,导致族群分裂,甚至杀戮。民主应该是“实质民主”和“程序民主”的结合,但首先是“实质民主”,即体现民主的内容及其所要服务的价值。我国通过长期探索实践,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对人类民主政治的伟大贡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政协及政协委员肩负着重要职责,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第二,积极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是委员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不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履行委员职责就是不全面的。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政协全体会议,这是政协履行职能的最高形式,政协委员要积极参加;政协的议政性常委会议和常委专题协商会也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政协常委都要积极参加。目前,全省各地政协正在探索扩大常委会议参与面的方式方法,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希望委员积极响应。委员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参加常委专题协商会等重要会议和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比如省政协委员潘世炳是社会法制委员会的委员,也是一家企业的老总,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很高,只要是通知,基本上是逢会必到,受到好评。我担任秘书长这么多年,组织政协会议和活动,最操心、最担心的是参会率和参与率。以政协全会和常委会议为例,开幕大会可能要好一点,会期中间的大会能有80%就算不错了,大都是70%多一点,至于分组讨论,有的同志讲:“惨不忍睹”,可能讲得过分了一点,但的确是人数很少,有的组稀稀拉拉就十几个人。请假多,当然有请假的理由,比如说工作忙。但是根本上恐怕还是思想上的问题,对政协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认识,认为政协工作可有可无,政协工作与本职工作相冲突,让路的大都是政协工作。这不是一位有责任感的政协委员所应持的态度。

第三,积极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这方面,我们的委员是有条件的,以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为例,政协委员作为各界的代表,对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政治诉求和利益诉求比较了解,对广大群众的利益问题了解最深,应当通过政协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会动态,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促更好地进决策。当前,委员在建言献策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提案,本来应是选题准确、调研深入、对策得当,但现在有些提案,案由不够充分,措施不够具体,缺少可操作性,有的承办单位反映,一些提案“选题不准,调研不深,对策不当”,有些建议没有实质性意义。再比如调研,有些调研对问题缺乏长期跟踪研究,调研活动大多数是短平快式的,调研结论有的是有调查无研究、无咨询论证,还有的甚至是把下面的结论原封不动地往上送,有的领导反映,你提的这些建议我都知道。再比如信息,与其他方面的信息相比,政协信息应当有所不同,应当反映的是界别性的、群体性的意见建议,因为政协委员是各界的代表,如果仅是委员个人的意见建议,那政协的信息就是不完全的。还有一种情况,有极少数委员在几年任期内没有正当理由不作一次发言,不提一件提案,不反映一件信息,这不是一位有责任感的政协委员所应持的态度。总之,对于政协组织来讲,政协委员参加和参与政协会议和活动是一个政治行为,参与就是态度,就是认同,就是位置,就是存在,就是作用,发言、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参加政协会议、承担政协任务,就是贡献。

第三点看法是: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发挥代表作用。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一个突出特点,也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组织的重要特征。政协委员是各界的代表人士,都参加了人民政协的一个界别。因此,当好一个合格的政协委员,必须密切联系本界别的群众,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界别代表性,发挥界别代表作用。联系界别群众,发挥代表作用,主要是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增强界别意识。一要充分认识,政协界别是保障、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民主渠道:政协的一个界别就是社会的一个领域或阶层或群体,也就是一条民主渠道,保持这条渠道的畅通、有效,能够从一个重要方面,把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愿望的表达、诉求的提出,纳入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使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积极、有序地参与国事。二要充分认识,政协界别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团结渠道:政协的每个界别、每个界别的政协委员都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桥梁和纽带。通过政协的界别渠道联系一个,团结一界,能够把群众中分散的、个别的呼声汇聚成系统的、集中的意见,便于党和政府了解民情、把握民意,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三要充分认识,政协界别是决策机关广集民智的重要咨询渠道: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汇集了各方面的专家学者,通过政协的界别渠道,组织政协委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能够为领导机关正确决策提供高层次、跨学科、多方面的咨询论证,有效地促进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第二,联系界别群众。一要大力宣传群众,凝聚广泛共识。人民政协代表性强、联系面广,与各界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这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点,也是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要不断夯实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充分发挥参加人民政协的各界代表人士的作用,在各界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思想沟通、解疑释惑的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使党的主张成为人民群众的广泛共识。二要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界别矛盾。毛泽东同志指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人民政协正是这样一种发扬民主、让群众讲话、能够化解矛盾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要尊重各界人士的不同特点,包容大家在信仰、利益、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鼓励委员充分地、如实地反映各界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既听取和反映支持、赞同的意见,也听取和反映不同的、批评的意见,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最大限度地协调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化解界别矛盾,最大限度地形成共识和增进团结。

第三,反映界别意愿。畅通界别群众意愿和诉求表达渠道,始终是我们党加强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政协是符合中国国情、极具中国特色的表达群众意愿和诉求的制度化平台。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营养,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畅通人民政协的民意表达渠道,做到工作重心下移,确保有更多的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就教育、就业、医疗、环保、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心倾听群众意见,真实反映群众诉求。二要积极建言献策,为民多办实事。要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突出优势,深入研究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为党委政府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对策建议。要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协助党委政府多办顺民心、遂民愿、惠民生的实事,比如,有的地方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送医药进村组、送科技到田头、送文化到农家”活动,力所能及为群众办实事,真心实意帮群众解难题,受到群众欢迎;有的地方政协动员和组织委员参与为灾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助残、慈善捐赠等公益活动,让贫困群体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温暖。

以上是我今天发言的主要部分。在最后,我还想就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原则讲几点意见,这些原则有的已经在上述有关内容中有所涉及,这里再重复一下。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正确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所实行的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西方议会民主的主要标志。在我国,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都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不是反对党或反对派;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每一位公民、每一个社会团体、每一个党派的法律义务。我们一定要自觉地、始终不渝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不论是建言献策还是批评监督,都要从有利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出发。

第二,必须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根据。我们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这两大主题贯穿于人民政协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为实现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而不懈努力。坚持这两大主题,最重要的是要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一是要平等议事。政协委员无论来自哪个界别,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无论持有什么信仰,都享受平等的政治权利,都能够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充分表达不同的意见和诉求。政协委员反映和维护各自利益,不是通过竞争与对立的方式进行,而是广泛、充分地协商讨论,以统一认识、达成共识。二是要坚持民主的多数与少数相统一的原则,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既接受支持的、一致的意见,又听取批评的、不同的声音。

第三、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当前我们国家的大局。各级政协和政协委员都必须自觉地树立大局意识,找准自己在大局中所处的位置,围绕大局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对于人民政协各级组织而言,无论是讲地位、讲作用,还是讲贡献、讲发展,都必须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中去体现。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不断增强服务观念至关重要。要时刻关注大局,认真研究大局,准确把握大局,自觉地把政协工作放到国际国内的大背景中去思考,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去把握。人民政协这样政治份量的组织,树立大局意识、服务观念至关重要。是否可以这样直白地说,政协开展工作不能自成中心,不能以我为主,必须围绕中心,必须服务大局,自觉地为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各项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是人民政协固有属性的体现,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应有之义。偏离了这一条,人民政协就会背离自身的性质和使命,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履行职能的实践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常怀爱民之心,常谋富民之策,常为利民之举,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和环境保护等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协委员是各界群众的代表人士,应当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境界,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按照这些原则,近几年来,各级政协组织不断探索实践,形成了许多重要经验和工作理念。这里,仅就十一届全国政协履职经验和十届省政协工作理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第一,关于十一届全国政协履职经验。贾庆林主席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会议上,先后四次分别对十一届全国政协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履职经验进行了总结,都是“五个必须”,共“二十个必须”。

2008年履职经验的“五个必须”是: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共同理想信念,必须把人民政协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开展,必须把以人为本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必须把广泛团结作为攻坚克难的不竭动力,必须把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作为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

2009年履职经验的“五个必须”是:必须始终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必须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必须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必须统筹运用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两支力量,必须正确处理继承和创新两者关系。

2010年履职经验的“五个必须”是: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必须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履职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委员意识。

2011年履职经验的“五个必须”是:必须把凝聚共识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必须把服务大局作为履职尽责的中心,必须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为发挥作用的保障,必须把深入调研作为建言献策的根基,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工作的动力。

十一届全国政协履职四年的经验十分丰富,综合分析贾庆林主席的报告,有十条经验值得珍惜,并在工作中予以坚持,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坚持团结民主主题,四是以人为本履职为民,五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六是发挥地方政协作用,七是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八是发挥政协职能优势,九是加强“三化”建设,十是深入调查研究。这十个方面的涵盖广泛,内容丰富,基本覆盖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这些经验,有利于我们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履行职能建言献策实效,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从而进一步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

第二,关于十届省政协工作理念。2008年以来,十届省政协十分重视工作理念创新,形成了许多重要的工作思路,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政协工作的发展。

建设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创新政协、和谐政协。建设责任政协,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政协各项建设的首位,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务实政协,就是要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切实树立人民政协的良好形象建设创新政协,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大力开展政协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履职方式创新,开创工作新局面建设和谐政协,就是要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通过政协组织的和谐,发挥委员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突出界别的社会整合功能,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工作,促进大团结大联合

主动谋事、积极干事、努力成事。主动谋事,最重要的是谋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之事,提出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工作提供重要参考。要突出改革发展、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等重要工作,增强谋事的针对性;突出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等重要指向,增强谋事的建设性;突出调查研究、咨询论证、讨论协商等重要环节,增强谋事的实效性。积极干事,最重要的就是要干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之事,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始终做到方向一致、目标一致、工作一致,为全省各项事业发展作出贡献。要发挥政协地位优势,围绕中心工作干事;发挥委员岗位优势,围绕助推发展干事;发挥系统联动优势,围绕凝聚要素干事。努力成事,最重要的就是要成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之事,努力促进协商议政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部署,努力促进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在成果转化中成事,在推动工作中成事,在解决问题中成事

树立紧扣中心观念、干事成事观念、委员责任观念、勇于创新观念、系统联动观念。树立紧扣中心观念,就是要自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自觉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谋划工作,始终做到同党委政府方向一致、目标一致、工作一致树立干事成事观念,就是要在做好建言献策的同时,还要投身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伟大事业,在推动发展实践中积极干事、努力成事树立委员责任观念,就是各级政协委员要珍惜人民赋予的崇高荣誉,把人民政协作为实现理想、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大舞台,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多作贡献树立勇于创新观念,就是要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树立系统联动观念,就是要加强政协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形成工作整体合力、推动政协事业共同发展

各位委员,同志们,人民政协是每一个政协委员共同的“精神家园”和事业平台,大家都有责任珍惜家园、建设家园,在这个平台上奋发有为、建功立业。心祝愿黄冈市政协委员们在人民政协组织中为民履职、为国奉献,不断作出新成绩和新贡献!

谢谢大家!

湖北省政协秘书长 王树华

2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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