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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有效推进政协协商民主进程

信息来源:政协红安县委员会 作者: 时间:2018-07-11 浏览量: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行的民主协商会、中共十八大报告、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全国政协新年茶会和中共十九大报告等不同场合,数次鲜明提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是重要历史贡献,也是重大理论创新。

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但长期以来在推进政治协商进程中,基层政协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协商的随意性比较大,协商内容不够明确,协商形式比较单一协商成果难以转化。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好,统筹谋划到推动人民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的具体措施中,发挥好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更好地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把党的大政方针落到实处,扎实有效地推进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和发展,推进协商民主就必须在认识上求提高、制度上规范、内容上重点、能力上去增强、方法上谋创新、结果上重实效。

一、提高协商认识

随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面贯彻落实、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及基层对政治协商思想上越来越重视,但认识上仍未得到彻底转变。一是对协商民主的原则认识不足。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将协商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要求没有全面真正落实。二是协商民主的地位认识不够。协商民主是我国独特、独有、独到的民主形式,与选举民主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两种重要形式,两者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是推进“五个有利于”和增强“四个自信”的需要。实际工作中,大多对协商的地位和重要意义认识不够。

  二、规范协商制度

  各级党委要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要求,支持制定协商民主相关工作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加强党委、政府工作运行机制与政协协商机制的有效对接,把基层政协协商民主作为决策过程的基本环节,明确哪些重大决策的出台、哪些重大项目的实施、哪些重要人事方案必须先经政协协商后决策、经政协协商后决定、经政协协商后通过。地方党委政府在安排全年工作时,要把政治协商列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或政协党组提出的建议,研究确定政协协商的议题,做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标准,把采纳政协建议、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作为检验各级党委政府政策水平、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不断规范完善协商民主程序,包括协商议题的提出确定程序、安排协商活动的程序、意见建议处理及反馈程序,以及沟通协调机制等,形成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体系。

  、突协商重点

基层政协要坚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按照“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要求,积极维护核心、围绕中心、凝聚人心,把党委政府确立的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利用全、常委会、主席会和专委会,认真协商讨论,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参考。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文化、医疗、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协商议政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调研论证,提出真知灼见,为党委政府制定体现民意、符合民生的方针政策提供有益借鉴。同时,要发挥发挥大批有情怀、有能力的人才汇聚政协的优势,在广泛搜集社情民意信息、准确把握群众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最突出、最现实、最普遍的问题,与党委政府开展协商,反映群众诉求,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即时化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四、完善协商平台

  一是提高专题协商科学性。对确定的协商专题,发挥政协优势,调动各方热情,提出科学可行的建设性意见,让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充分吸收,纳入决策。二是提高对口协商针对性。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党政对口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对涉及全局的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对口协商。三是提高界别协商综合性。各级政协组织应组织所属各界别就职业教育、公共卫生、新型城镇化建设、区域河流治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特别是“三大攻坚战”等课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四是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实效性。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县级以上政协组织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提案办理单位与承办单位要做到办前协商、当面协商、会议协商,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党委常委、政府行政首长和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要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做示范、作引领。

五、增强协商能力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丰富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阶段新飞跃,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党治国理政新境界、管党治党新境界,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最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要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更加自觉地履行好委员职责的具体行动,贯彻落实在协商工作中。二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要坚持把这一重要思想贯穿到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政治协商之中,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在协商中模范学习领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三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紧密结合协商工作实际,围绕团结和民主,充分运用人民政协理论指导协商民主工作实践,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四要深入学习领会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要求,调整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提升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政治把握能力,与时俱进,提高协商工作本领,使协商能力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创新协商形式

创新协商形式要善于因势利导,创造氛围,破解基层民主难题。对重大决策部署的出台、经济社会发展体规划设计、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一般采用全体会议全员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和主席会议重点协商形式,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协商;而对经济社会发展中某一工作方面、某一项目实施、某一民生工程,则较多采用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形式,与党委政府部门开展协商。只有把多种协商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协商民主更加广泛深入推进。要扩大协商范围,做到政协全会上“听政声”,政协提案里“纳民意”,界别活动中“聚民智”。要借鉴吸收“民主听证”、“民主恳谈”、“社会评估”、“民主评议”等新的协商形式,深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探索。

注重协商实效

一要提出科学建议围绕协商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调查获得的有关材料和情况,深入研讨、集思广益,提出合理中肯的对策和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协商报告,做到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建言建到关键处二要建立督办机制。保证政治协商成果落到实处,必须建立党委、政府和政协三方共同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政协应主动会同党委、政府及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对协商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组织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了解,促进协商成果的深层次转化。三要反馈落实情况。要加强与党政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沟通和联系,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对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政协反馈。在反馈办理落实情况时,对于当前条件环境不成熟等问题而暂不能采纳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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