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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黄冈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政协工作联系和指导的若干意见

信息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1-15 浏览量:

 各县(市、区)政协,市政协各委室: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协《章程》有关规定,为适应新时代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密切市政协同县(市、区)政协的工作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工作合力,促进提升全市政协工作整体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完善县(市、区)政协组织工作联动的制度、机制、载体、平台和方式方法。市政协每年年中召开全市县(市、区)政协主席座谈会、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对事关全市政协工作大局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对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安排。

二、建立县(市、区)政协工作联系点。主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就县(市、区)政协特色工作和全市政协工作总体要求建立若干个工作联系点,探索工作规律,推进改革创新,打造政协工作品牌,推广县(市、区)政协工作经验。

三、坚持学习培训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县(市、区)政协学习培训工作的支持与指导,支持县(市、区)政协机关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市政协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予以指导。每届组织市政协委员培训班不少于1次,将县(市、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纳入市政协培训范围,予以统筹安排。

四、加强界别工作。充分发挥界别组长的作用,把界别工作延伸到县(市、区)政协。加强县(市、区)政协之间工作的交流,市政协及时将重要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履职成果等提供给县(市、区)政协。

五、市政协与县(市、区)政协对重大民主监督议题开展联合监督。采取专题视察、联合调研、提案等方式,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六、市政协会同县(市、区)政协每年就区域性主题协商,共谋区域发展。指导县(市、区)政协加强“协商在一线”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特色,引导基层围绕共性指导议题上下联动、同题共答。

七、市政协加强与重点提案内容有关联的县(市、区)政协开展联合调研和提案督办工作。通过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向上反映基层政协呼声。

八、市政协全体会议、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月协商座谈会等重要会议,邀请县(市、区)政协负责同志参加或列席。市政协开展相关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邀请有关县(市、区)政协负责同志参加。选择有关课题,与县(市、区)政协开展联合调研或课题研究,工作成果共享。

九、市政协加强对县(市、区)政协工作的调研。专门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密切与县(市、区)政协对口机构经常性联系,每届召开全市对口专委会会议不少于1次。加强工作交流与指导,更好地发挥全市政协系统的整体优势。

十、建立全市政协宣传和信息工作联动机制。健全工作网络,县(市、区)政协及时向市政协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情况和社情民意信息。

十一、按市委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委关于政协工作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调研督办,促进市委对政协工作的部署在全市贯彻落实。对市政协全体会议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议涉及全市性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县(市、区)政协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二、市政协相关工作机构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政协黄冈市委员会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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