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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政协常委视察团视察“黄冈市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黄冈政协网 www.hgzx.gov.cn 作者:李佑才 时间:2011-07-25 浏览量:

(2011年7月18日)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热潮中,在7月8日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我国水利工作进一步作出重大部署之际,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前不久在湖北视察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奋力推进湖北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的形势下,省政协组织部分常委和委员,就我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这是今年省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省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的问题历来是中华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的大事情。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条件,是农业生产和人类生活的命脉和基础,是生态环境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对湖北这样的农业大省、水利大省、粮食大省和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而言,水利特别是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尤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7月8日至9日,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和当前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础原则。我省组织收听收看会议后,李鸿忠书记随即主持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鸿忠书记要求,要进一步把水利工作摆到全省“天大的事”的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努力方向、工作重点。

7月11日至12日,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杨松同志率省政协常委视察团在咸宁视察期间,对进一步加快农田水利建设讲了重要意见。杨同志着重指出,一是要进一步摸清家底,把本地的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情况弄清楚;二是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好水利发展规划;三是要改革和创新资金筹措、资金使用、设施管等水利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四是党委、政府在水利建设中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

刚才听了黄冈市的情况介绍,以及视察团的常委和委员进行的交流讨论,我很受启发。这里,我就加快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讲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同研究。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黄冈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形势

近期以来,中央把水利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对待,多次强调并大力加强和推进水利工作。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下决心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把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切实增加投入。2011年4月,胡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说,过去我们党讲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现在水利的重要性远远超出农业领域,还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201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这是新世纪以来的第8个中央一号文件,也是新中国成立62年以来中央首次以文件形式全面系统地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工作。

湖北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水利工作。在湖北三件“天大的事”中,水利工作就是其中的一件。省委、省政府在近年来制订出台一系列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初,专门就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下发省委一号文件。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一号文件,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对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作出重大部署,发出大兴水利的明确信号,并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的新政策、新举措,对于加快我省水利建设创造了重要机制,提供了有力保障,预示水利改革发展又将迎来新的春天。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的美誉。江河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全省人民坚持不懈地治水患、兴水利,实现了从“水患大省”向“水利大省”的历史性跨越,水利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我省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建设现代农业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对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三农”工作基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快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显得格外重要。

从刚才黄冈市介绍的情况看,黄冈市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政策的力度大,向上争取和抓住机遇的意识强,筹措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办法多,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机制的态度坚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效明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充分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的看,我省小农水建设仍面临“基础脆弱、欠账太多、全面吃紧”的局面,大部分地方的农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灌溉能力和防御水旱灾害能力不足,农村水利仍然是基础设施中的“短板”,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建设现代化水利要求明显差距较大。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小型水利设施总蓄水能力下降了40%左右,灌排效率衰减50%以上,中小泵站老损率达65%。目前,全省40%的农田不能保收,60%的农田也只能抗御5年一遇的灾害,“靠天吃饭”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相当部分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不到位、不落实,水利工程的效益未能有效发挥。同时,我省水资源总量占全国的3.5%,列第10位,人均占有量为1731立方米,列第17位,只占全国人均占有量的73%,接近国际公认的人均1700立方米的严重缺水警戒线。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湖北我国多数省份一样,极端天气频繁出现,洪涝干旱灾害呈多发并发重发态势,集中暴露出水利建设的突出薄弱环节。上述情况警示我们,对于水利特别是中小型农田水利,加快建设刻不容缓,深化改革时不我待,强化管理势在必行。

二、抓住机遇,大力推进我省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十二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扩大内需特别是包括广大农村在内的消费需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央在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设投入的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省委、省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投入。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至关重要,我们必须抓住当前的大好时机,借机先行、借力先行,借势先行,努力实现我省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1、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水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这次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水利工作摆上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不仅对重点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而且创新和完善管水、用水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等作出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加强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我省水利改革发展。要牢牢抓住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此次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带来的重大历史性机,进一步增强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自觉性,结合贯彻落实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编制我省水利“十二五”规划。要把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搞好水利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要坚持政府主导、全面发动、多层次互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和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形成政府和社会协同治水兴的强大合力。

2、抓住有时机,抓紧编制规划。可以肯定地讲,“十二五”期间,国家对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将是空前的,今年国家的水利投入将达到4000亿元,未来10年水利将投入4万亿元。我省对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也将是空前的。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增强紧迫感,真正把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作为投入重点。要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委一号文件为指导,抓紧编制农村水利建设综合规划特是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这是一项打基础、增后劲、管长远的工作,也是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的重要前提。规划要结合本地实际,要体现层次、照顾多样性、保持连续性、实行渐进性。通过规划,既要达到摸清情况、统一认识、指导和规范工作的目的,更要起到协调相关部门、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整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张蓝图绘到底”。

3、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责任制,把中小农水建设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市、乡镇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要努力协调解决项目整合、资金配套、群众参与、部门协作等问题,特别是要将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委一号文件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中明确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研究透彻、落实到位。要通过加强政府的调控和监管,努力实现工程布局由分散型集中型转变,投入渠道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要重视解决好“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工程。

4、整合资金投入,扩宽融资渠道。解决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突出问题的根本途径主要还是“两靠”:一靠政策,二靠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将逐步加大投入规模,扩大投资比例,努力建立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政府投入机制,特别是将继续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机遇难得,要倍加珍惜。但仅靠中央和省级投入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国家财政部、水利部已经发出通知,要求从2011年7月1日起,各地出让土地获得的收益按10%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我们认为,各地应切实把这一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投融资办法,调动农民尤其是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积极性,调动企业和部门的积极性,调动全社会和大市场的积极性,建立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实行以县级为平台整合、以规划为先导进行整合、突出重点和突破区划进行整合、创新协调联运机制进行整合,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做到“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集中力量办大事。

5、创新管理机制,健全服务体系。要针对我省许多地方的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用分离、所有权模糊、管理权缺位、使用权混乱的问题,探索建立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农业农村发展需要、职责明确、农民接受、便于操作的工程建后管护长效机制。要继续推进以产权为核心的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在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乡镇水管站改革、水价改革的基础上,建立群管为主、专管为辅、专群结合的新型农田水利服务体系网络,推广农民用水参与管理、产权受益共有制和“以林养渠”“以鱼养塘”“以库养会”“专兼职管护”等有效模式。高度重视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费计收机制。严格“一事一议”程序,建立多筹多补、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机制,充分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推进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同志们:

“水利兴,天下安。仓廪实,百业兴”,加快我省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水利改革发展目标,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过硬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措施,大力推进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解决好我省“三农”问题,为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战略支点,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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