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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黄冈政协网 www.hgzx.gov.cn 作者:李根生委员 时间:2011-02-23 浏览量:

    黄冈是一个少数民族散居地区,长期居的少数民族人口比较少,全市目前只有几千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外来黄冈务工、经商、上学、旅游等流动或暂居的少数民族特别是西部进入我市的少数民族人员大量增加,且呈不断加速之势。由于少数民族人员在风俗习惯、语言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与当地居民存在差异,加之,我们在政策法规宣传和服务与管理工作不到位,使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在融入当地社会中,难免有些不相适应;在从事经济活动和进行社会交往中,还可能与当地居民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如若处理不当,必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为顺应开放开发的新潮流,做好新形势下的全市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和谐,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特别是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民族问题无小事,民族团结高于天。尽管黄冈是一个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员,尤其是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不多,但人员少,并不等于工作量小;外来流动人员不多,并不表明存在的问题不多。我市一些地方出现的因民族因素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处理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精力和人力物力,其经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吸取,也给我们在民族工作上敲了警钟。对待一个少数民族人员,不应简单视为对待一个人的问题,实际上是对待一个少数民族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市经济社会日益发展、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不断增加的新形势下,各级各部门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增强民族观念,强化民族意识,充分认识民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防止轻视或忽视民族工作的错误倾向,纠正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在服务与管理上不愿抓、不会抓、不敢抓的糊涂观念,站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重视民族问题,认真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二、要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运用多管齐下的方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民族政策法规的知晓率。要把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纳入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提高党政干部的民族政策理论水平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要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要求,以宽容、兼容、包容之心,善待少数民族群众,尊重少数民族人员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尽力消除隔阂,真心接纳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在黄冈从事经济社会活动,防止排挤、歧视现象发生。要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掌握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情况。这是做好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全市民宗、公安、政法、工商、城管、民政、旅游等部门及街道(乡镇)、社区(村组),要结合相关业务工作一道,定期做好城乡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准确掌握全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人数、籍贯、职业、居住地等方面的信息,及时了解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在就业、入学、经商、务工等方面的困难与要求,并摸清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要提前做好疏导防范、化解工作。要通过经常性的调研,不断掌握新情况,研究新措施,采取新对策,解决新问题。

    四、要认真落实帮扶措施,热心做好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工作。各级民宗、工商、城管、民政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干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服务,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人员,经常进行政策法规和管理规章的学习宣传教育,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引导外来少数民放人员守法经营,鼓励他们正确融入当地社会,争当社会好公民。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给予他们生产经营适当照顾。如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时,要给予减免费用、提高办理时效;城管部门要帮助落实经营地点;引导他们服从城市管理;社区干部要帮助他们落实租住地点,沟通周边群众,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民政部门要将外来困难少数民族人员纳入特困救助范围,给予必要的帮扶;民宗部门要做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娘家人”,主动征询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五、要加强部门联动,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共同管理、共同调研、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究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与问题,增强工作主动性、连续性。要建立县、乡、村(居委会)三级联动机制,明确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确定一批民族工作联系员,确保信息及时沟通,服务及时到位,问题及时解决。要加强与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流出地之间的联系,逐步探索流出、流入地之间的共同管理机制,搞好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

    六、要坚持依法依规,积极慎重处理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在开展经济、社会活动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矛盾纠纷,我们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此应保持高度警觉,建立防范工作预案,一旦出现这类问题,一定要冷静分析原因,积极应对,慎重处理。要坚持依法依规处理,是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既要防止把民族矛盾按一般问题处理,也要防止把经济纠纷、刑事案件等问题往民族矛盾上牵扯。尤其要防止社会上别有用心的人,把一些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故意往民族关系上炒作。只要发生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可等闲视之,一定要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及时应对,依法依规,稳妥处理。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形成群体事件,增加处置工作难度,造成大的社会影响。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和谐。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                黄冈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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