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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黄冈农业标准化的建议

信息来源:黄冈政协网 www.hgzx.gov.cn 作者:民建黄冈市筹委会 时间:2010-03-25 浏览量:

农业标准化是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即运用“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标准生产和管理的轨道。它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科技兴农”的载体和基础。它通过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成熟的经验组装成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从而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最佳效益,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它融先进的技术、经济、管理于一体,使农业发展科学化、系统化,是实现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产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现状

2003年我市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以来,截止目前为止,全市共制定发布了10个省级地方标准;建立了13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了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5个产品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但这些作为拥有鄂东地区70%左右的面积和人口,素有“大别山粮仓”之称的农业大市的黄冈来说,远远不够,特别是加入WTO对我市农业带来的冲击更让我市农业标准化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各级政府对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协调力度不够。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质监局、农业、林业、水产、畜牧业、粮食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一些县市尚未把农业标准化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有些行业管理部门尚未明确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职能,各相关部门大多是各自为战,发展缺乏统一的规划,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机制,影响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进程。

第二,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各级政府均未配置农业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相关部门经费又比较紧张,在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工作往往停留在发文件上,没有专门人员负责落实。

第三,农民对农业标准化的认识不足,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虽然各地培植了一批龙头企业,并逐步发展壮大,但数量少、块头小、实力弱、产品附加值低,经营分散的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我市农民对农业标准化的效益和前景没有信心,对农业标准化工作存在抵触情绪。

第四,农业标准化体系和监测体系尚不健全。农产品从种养到市场,是一个从产品到商品的连续转化过程。它包括优良品种选育、种养管理、储运、上市前的商品化处理以及运输和上市销售等环节,所有环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对应于农产品产销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应有相应标准,标准间彼此衔接应形成完整的标准体系。但从目前黄冈已制定的农业标准看,一是标准总量不够,甚至有的无标可依;二是标准体系制定散乱,形不成体系;三是标准制(修)订周期过长,以致有的标准内容过时。一个既与国际标准接轨,又适应黄冈农业产业发展的农业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农业检测机构分散在质监、农业、林业、粮食、卫生、环保等多个部门,没有统一规划,检测能力不足,对全市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及病虫害、疫情、土壤、水质、大气污染等产品检验和生态环境监测不到位、不及时,从而影响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进程。

二、大力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

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农口有关部门必须从提高农民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推广农业标准化知识的重要性,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标准化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要以示范培训入手,建立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涉农部门技术人员参与的农业标准化知识推广队伍。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农业标准化知识普及工作,特别是加强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增强农民和农业的法制意识。采取集中和分类培训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省、市、县层层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农业标准化队伍。要把农业基层技术人员和农业管理干部作为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的骨干力量,予以重点培训。市级要负责县级农业标准化骨干队伍的培训,各县(市)区要负责乡、镇一级农副业标准化骨干的培训,要制定计划逐级负责、责任到人。

(二)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农业标准化经费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要把农业标准化项目列入财政预算,新增的财政支农资金要重点向农业标准化倾斜。要保证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农业标准信息服务、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及农产品质量监督等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逐步建立政策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对参与标准化建设投资的社会各个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三)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和监测体系

要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农业标准发展规划和农业制(修)订计划,对我市的特色农产品和优势农产品在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我省地方标准基础上,完善从产地环境要求,从优质品种标准及繁育技术规程,无公害(绿色、有机)种类技术规范、病虫害防治,疫病检验检疫、优质农产品等级标准,到农产品的采收保鲜、包装、运输、储存、标志技术等,形成协调配套的综合标准体系。对条件成熟的,要积极争取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提高我市农业标准的档次。

农业检测体系要走逐步完善之路。对分散在质监、农业、林业、卫生等部门的农业检测资源进行确认,统一规划,对各部门的检测机构的农业检测资源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等手段进行资格确认。在检测体系建设上,统一规划,盘活存量,避免重复,明确重点,分布实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农业及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

(四)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发展品牌农产品

农业标准化是发展品牌农产品和培育名牌的重要技术基础,培育名牌农产品是推广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手段,二者要相辅相成,互为促进。为此,我市应该加大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力度,申报成功的地理标志产品要加大宣传力度,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各县(市)政府召开地理标志产品新闻发布会,扩大影响力,转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全市各县(市)形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龙头示范企业+农户”的格局,将政府资源、企业资源和农户资源优化组合起来,形成品牌,形成规模,增加产量,创建名牌,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逐步形成市场和消费者认可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产品品牌。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业标准化各项任务的完成

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开展这项工作,离不开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也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的综合管理,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别是县(市、区)局的重点考核内容,明确“一把手”和分管副局长的责任,明确相应机构的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内容具体,保证农业标准化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发言人姓名及职务  孟志丹    民建黄冈市筹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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