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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  促进政协履职科学化

信息来源:黄冈政协网 www.hgzx.gov.cn 作者:英山县政协 时间:2010-10-12 浏览量:

近年来,我县政协工作坚持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努力提高政协履职科学化水平,促进政协事业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实践中实现了新发展。

一、以科学理论指导政协制度建设,促进政协履职内容的规范化

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首先要在理论武装上下功夫。我们在政协工作中,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对我县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系列文件以及政协规章制度的内容,进行“三查三加强”检查修订:

一查是否把“谋发展”作为政协履职的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对协商议政促发展履职行为的规范。将政协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中对发展促进不够的内容进行修订,确保把履行职能的着力点放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放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上,放在事关发展难题的对策研究上,协助党委政府以战略眼光谋划发展,以全局的意识统筹发展,以科学的态度抓好发展。由于制度的保证,我县本届政协历次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议,始终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三年来共有16名委员就工业园建设、打造毕升旅游品牌、科学制订温泉城区发展规划、强化社会保障、关注“福星工程”、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发展问题,在政协全会上登台议政,向县委、县政府提出90多条建议。每年均有40%以上的政协提案“剑”指发展问题,事关发展问题的提案占重点提案的一半以上。对这些提案,县委、县政府通过大会交办、归口承办、定期督办等办法,保证每年落实率都在85%以上。每年都围绕发展问题开展10次以上的视察、调研活动。三年共撰写34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建议180多条。有力推动了工业园建设、茶叶产业、温泉开发、旅游发展等事关发展的难题的解决。

二查是否把“惠民生”作为政协履职的核心目标,进一步加强对议政建言惠民生履职行为的规范。政协虽然不能直接解决民生问题,但可以更多地关注民生问题,通过议政建言寻求问题的解决。我们在制订视察调研、监督评议、提案督办等制度和活动计划时,都把“民生”和“发展”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占驻同样的份量。2007年,我们把议政建言与关注民生紧密结合,全面实施政协委员“助民德政”工程。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农村公路建设、留守儿童教育、城区卫生环境、财产安全消费者利益保护、下岗职工失业救济、城区供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视察、大会发言、专题协商、提案交办等方式,提出170多条意见和建议。大部分与民生有关的问题优先得到解决2008年,县政协将民生“五个关注”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围绕教育、劳动就业、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惠民政策的落实,围绕防治“三乱”、减轻农民负担,围绕重大民生工程实施,围绕公平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组织委员民主评议、监督建言,收到良好效果。2010年县政协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对县政府提出的“民生10件大事”中的3件大事,提出修改意见,得到采纳。

三查是否把“促和谐”作为政协履职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维稳促和谐履职行为的规范。我们突出政协的界别特点,让各阶层的委员都有议政建言机会,充分反映各阶层的利益和诉求,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面广、包容性强、渠道畅通的优势,广泛发动政协委员深入基层,多了解群众的疾苦,多反映人民的民主政治愿望,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多做团结鼓劲、凝聚人心的工作,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和部分委员每年都对口联系重点信访户,直接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信访难题,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以科学规律指导政协制度建设,促进政协履职过程的程序化

把握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是推进政协工作科学化的本质要求。政协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服务党委决策,“三在前、三在先”是政协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党委只有按照这一规律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并以制度形式予以保证,政治协商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我县在县委文件中明确规定,“把政治协商纳入县委、县政府的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实施前;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重大项目、研究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问题,坚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坚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事关全局的重要政策、法规,坚持先协商后通过。”

一是把协商安排统筹于县委、县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中。委每年转发县政协工作要点,把政治协商统筹于县委的工作安排之中;县政府每年都结合工作重点,提前确定协商主题,提交政协协商讨论。如:2007年,我县计划启动温泉城区“一坝两岸”建设,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县委、县政府先将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以及建设规划提交县政协协商讨论,反复修改完善后,再将其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提交人代会审议。2008年,我县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在方案酝酿阶段,县委就此课题与县政协认真协商,借鉴了政协“委员创业工程”的经验作法,形成了一系列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

二是把协商形式贯穿于政协各层次的活动中。县委坚持通过政协全会总体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议对口协商等形式,广泛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做到集思广益,实现“多谋”与“善断”的辩证统一。每年“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在提交人代会审议之前,先拿到政协常委会上协商讨论、征求意见。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年都列席政协全委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共商改革发展大计。七届三次会议期间,两名政协委员在大会发言中,就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引起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门安排有关分管领导到会参加分组讨论,与政协委员共商解决办法。其后一年里,在县政府重视、部门配合和政协的积极参与下,全县国有林场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在今年召开的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52条修改意见,其中有46条被采纳,政协参与决策、提高决策科学性的作用也得到了进一步重视和发挥。

三、以科学态度严格执行政协制度,促进政协履职效能的高效化

近几年,按照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我们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关键是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一是每年开展一次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评估。由县委牵头,抽调县政协常委和县政府及有关负责人参加,重点检查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政协与党委、政府双向联系制度,党委政府领导参加政协例会制度、政协提案办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由县政协牵头,重点检查政协内部运行的规范性制度,包括政协全体会议工作规则、政协常委会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委员视察条例、常委联系委员制度、加强与民主党派联系制度、政协各项工作的激励制度、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对制度执行和落实不好的单位和政协内部组织,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二是每年开展两次履职成果转化的督办检查。我们每年都由主席、副主席带队,组成政府、政协联合检查组,对通过会议协商、视察调研、民主监督、委员提案提交到各单位的可行性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分半年和年终开展两次督办检查。半年检查完成后,召开督办会将未落实的情况集中反馈,限期落实;年终检查仍未落实的单位,在次年“两会”期间专榜公布,接受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这些办法,大大提高了我县政协履职成果的转化效率,使政协建议的采纳和落实率逐年提高。20072009年,县政协共交办提案227件,当年办复率保持在99.6%以上,落实率保持在84.5%以上。

实践证明,实现政协履职制度的科学化,是提高政协履职效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按照这个思路,把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统一于具体工作实践中,构筑联动互补、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与中央、省、市对政协工作的要求相比,差距仍然较大,特别是政治协商这个最主要、最基本职能的履行上,协商主体相对模糊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借这次会议东风,学习经验,弥补不足,推动政协工作科学化再上新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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