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探索“五动”民主评议法 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质效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政协组织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提升民主监督质效,需要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新思路、新渠道,正确把握民主监督工作的关键点和切入点。
近几年来,蕲春县政协加大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力度,在通过委员提案、专项视察、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和选派委员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员等形式进行民主监督的同时,特别注重开展对涉及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部门工作,进行直接的、面对面的民主评议活动。在评议过程中,始终坚持“协商不代替、监督不对立”的工作理念,寓监督于支持、服务和促进部门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促进了部门政风行风的转变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争取主动,在领导重视下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活动是一项操作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系统工作,必须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被评议部门的通力配合。在每年召开政协例会前,我们对下一年度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提出5—7个县直部门作为评议对象,明确各中心工作、队伍建设、履行职能、行政执法、为民服务、行风建设、从严治党等方面情况作为评议主要内容,设计“宣传发动、监督调研、整改落实、集中评议”四个阶段步骤,主动向县委常委会进行汇报、协商,并在县委常委会通过后,由县委批转发文到全县各地各部门。通过与县委民主协商,将政协民主评议部门工作上升到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不仅引起了党委、政府领导和各部门的重视,也增强了民主评议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广泛发动,在消除顾虑后迎接民主评议。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少数单位认为政协组织“无钱权、无人权、无物权”,工作务虚,开展民主评议对本部门工作帮助不多、作用不大,只会给单位“制造麻烦”、“增添负担”,单位顾虑较多,抵触敷衍心理较重。为此,我们做实基础工作,广泛宣传发动。一方面,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成立民主评议调研督办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副主席带队,由一名政协常委担任组长、专委会主任任副组长,6—8名委员任组员。另一方面,我们组织召开被评议单位班子成员动员会,邀请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出席会议,一同安排部署民主评议工作;在此基础上,各被评议部门召开迎接县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在全系统进行宣传动员。通过“双向动员”和安排部署,各被评议单位真心感受到,县政协民主评议工作是实在的,不是务虚的;是帮助部门改进工作的,不是给部门增添麻烦的。从思想认识上消除顾虑,真心实意地主动接受县政协民主评议。
三是上下联动,在调研督办上强化民主评议。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使民主评议工作公正、客观、真实,必须让参与评议活动的常委、委员准确掌握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的第一手材料,了解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懂得被评议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知道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意愿和要求。如2017在评议县城管执法局活动中,县政协调研督办组深入到乡镇、企业、学校、店户开展调研,先后召开座谈会12次,发放调查问卷500多份,个别访谈50多人次,共收集到意见、建议110多条。同时,组织委员视察城市环境治理、渣土清运、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实施情况。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问卷调查、交叉视察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梳成辫子,形成调研报告,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切实做到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提意见提实。
四是整改推动,在改进工作中提升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工作的切入点是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关键点是落实整改,改进工作。这既是对各被评议单位的具体要求,也是县政协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根本目的。在落实整改阶段,被评议单位根据各调研督办小组调研报告提出的整改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结合本部门收集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同时,县政协采取组织专班对各评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交叉跟踪督办、召开“被评议单位迎评工作进展交流会、问题整改落实推进会”、在县电视台开办“政协民主评议问题整改追踪”专题栏目等形式,对各被评议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不断提升民主评议工作质量和质效,确保各被评议单位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真正达到“以评促改,以改促进”的目的。
五是评议促动,在转化成果上深化民主评议。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途径,更是为了帮助被评议部门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查摆问题,改进工作,提高效率,促进发展。我们在民主评议活动全过程里,坚持做到“边评边改,评改结合,以评促改,改提并举”,促使被评议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在评议中得到改进,在改进中得到提高。在集中测评之前,县政协办公室组织6—8名政协委员,对各被评议单位的文件资料、活动照片、整改台账等基础工作资料进行检查、打分;每年11月上旬,组织召开集中测评大会,各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PPT形式汇报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后,组织红卡企业负责人代表、全体县、市政协委员集中测评打分,现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会后,县政协组织民主评议工作“回头看”,及时跟踪督促被评议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反馈通报整改成效,并建章立制,巩固民主评议活动的成果。同时,抓好结果运用,对被评为“满意单位”的,在每年的政协全会上授发奖牌,并在县电视台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布;对被评议为“不满意单位”的,将继续列入下年度县政协民主评议对象,直到评议满意为止。
近年来,蕲春县政协先后对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广电局、城管执法局、水利局、教育局、住建局等30多个经济社会发展部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政协民主评议监督,促进了发改部门的项目资金监管问题、交通运输部门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问题、国土资源部门的项目用地报批问题、广电部门的无线数字电视覆盖问题、城管执法部门的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问题、教育部门的教育资源均衡发展问题等90多个方面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同时,各被评议单位的形象得到较大提升,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