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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政协】把握特点彰显优势 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

信息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2-17 浏览量:

 

把握特点  彰显优势

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为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进一步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上,把握协商式监督特点,充分运用政协组织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意见建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协商式“软监督”发挥出“硬作用”,彰显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 

一是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按照“少而精、专而深、准而实、活而新”的原则,量力而行、以质取胜。“少而精”,就是选择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不求数量多,但求质量好;“专而深”,就是体现政协所能和委员所长的优势,积极破题,认真研究;“准而实”,就是适应社情民情变化,选好监督角度,对准社会焦点,精准发力,久久为功;“活而新”,就是运用好会议、视察、提案和专项监督等多种形式,找问题、作批评、提建议,寓监督于参与、支持、服务之中。我们应总结六届政协换届以来的监督经验,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品牌,突出每年一个主题、聚焦难点堵点,以推动解决问题为目标,以开展民主监督式调研为重点,建立平等协商、信息共享和及时反馈机制,创新成果转化渠道,力争取得最佳监督效果。

二是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载体、优化服务,搭建和体现政协民主监督“公、和、诚、实”的平台。政协民主监督必出于公,秉持公心才能坚持真理、敢于担当。政协民主监督必出于和,和合包容才能增进共识、凝心聚力。政协民主监督必出于诚,坦诚相见才能有效沟通、相互理解。政协民主监督必出于实,实事求是才能找准症结、破解问题。要围绕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来谋划和实施民主监督工作,依托协商会议、视察、提案等经常性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做到监督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载体、有成效,坚持民主监督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努力营造体谅包容、关切宽容、和谐兼容的监督文化,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使被监督的对象闻过则喜、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是进一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体现政协民主监督的政治性、组织性、多维性、客观性特征,为委员知情明政、监到关键、督到实处创造条件。政协作为政治组织,民主监督必须按照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来实施,保证了监督作用发挥的组织性;政协委员来自多个界别,能够从不同角度观察和思考问题、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具有监督的多维性;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构,也不是行政管理部门,能够避免因利益驱动而形成的“盲点”和“空白点”,这种“局外”和“超脱”保证了民主监督的客观性。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在推进民主监督工作过程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尽可能多地为委员提供相关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误解。要协助委员说真话、道真情,建诤言、出实招,鼓励委员站在服务全局的高度、促进工作的角度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减少就事论事、为监督而监督,既指出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既揭露矛盾,又积极化解矛盾,努力实现同心同德同力的监督目标。

四是进一步加强实践创新,主动探索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规律,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政协民主监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立足研究室岗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主监督的重要论述,积极借鉴省政协和兄弟市州政协的先进经验,利用政协内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推介市县政协的有益做法,认真分析研究政协民主监督主体和客体各自应遵守的准则、行为规范、权利义务,着力明确民主监督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途径和时效等,健全完善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谱写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黄冈篇章贡献政协之智、增添监督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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