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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黄冈政协网 www.hgzx.gov.cn 作者:民进黄冈市委筹委会 时间:2011-02-23 浏览量:

    一、基本情况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2005年开始正式启动。文化部门经过5年多的普查摸底,基本上摸清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种类、数量、分布区域和存续状况。现已普查6460项,具有代表性的民间艺人近1500人。截止目前,全市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国家级8项,省级22项,市级59项,县级445项。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15人。全市有4个国家级艺术之乡,6个省级艺术之乡。我市普查项目数量、普查成果及公布名录数量在全省位于前列,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保护体系。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的基本做法主要有: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黄冈市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市文化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黄冈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制定了黄冈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全市建立了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门队伍,目前已达127人。

    二是全力推进调查。制订了《黄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方案(20062008)》,成立了普查工作专班,将普查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并通过广泛宣传,推动普查的深入开展。

    三是建立名录体系。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加大市级和县级名录的公布,采取系列措施,加大对名录的保护力度。

    四是加强传承与传播。加强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初步建立起黄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濒危项目传承人数据库。通过举办各种展览、比赛、专题讲座、培训班和媒体,大力宣传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是合理利用与传承发展相结合。如红安的绣花鞋垫,黄梅的挑花,现在已通过规模性生产,产生了一定经济效益,既合理利用了我市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进一步推动了项目的传承与发展。各县市陆续出版了一系列相关书籍和光碟。如黄州区出版了《黄州现代民间绘画集》,罗田摄制了“大别山奇葩・罗田民间文化掠影”光碟,红安出版了《红安民间文化资源》、《红安革命歌谣选》、《红安民歌集成》上下卷、《牌子锣鼓曲牌集》等,浠水出版了《浠水民歌》,团风县出版了《文化记忆》,蕲春出版了《李时珍传说》、《陈细怪的故事》、《蕲春谚语》,武穴出版了《岳家拳术》及相关的光碟,黄梅出版了《黄梅挑花画册》,麻城出版了《龟峰山传奇》和《五脑山传奇》两本民间故事专集等。

     二、存在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工作力度不够。有些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正确认识,重经济发展,轻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对传统文化的悄然消失并未引起足够警觉,缺乏对濒危项目和优秀艺人抢救和保护的意识。

    (二)投入不足,经费短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是根本保障。目前市直及各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少得可怜,与其他市州相比,差距太大。保护经费的严重不足,制约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

    (三)传承人难觅,专业人才匮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靠口传心授的形式来传承和发展的,主要由民间老艺人通过带徒授艺的形式来继承和发扬。老艺人年老体衰,年轻人又不愿意学习与继承的现象非常普遍,优秀的项目难觅传承人,后继乏人的现象令人担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有一支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很强的普查保护队伍,由于编制、经费、设备等多种原因限制,保护工作专业人才匮乏,青黄不接问题十分严重。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只有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专门保护机构、保护经费、传承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才能长久而深入地开展非遗保护工作。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保护成果的宣传,增强民众传承保护意识。同时,文化主管部门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当前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文化工作目标考核;地方政府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二)查漏补缺,持续进行普查挖掘工作。文化部门五年多走村串户地毯式地调查,普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由于普查人员素质、设施设备及经费的影响,普查工作还不很深入,不很彻底,需要拾遗补缺,将普查工作继续进行下去。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支撑。目前省内市州级非遗中心专项经费每年最多有130万元。黄冈是文化大市,而我们市级非遗中心专项经费只有10万元,并且从2006年到现在一直没有随工作量的增长而增加。此外,政府要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编辑出版、建立数据库等给予支持、投入。如果再不及时对普查收集的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录入和出版,很多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将会遗失。

    (四)做好合理利用与传承发展文章。要深入挖掘名录项目的多重价值,发挥其在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民族文化素质以及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有潜质的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项目可采用生产性保护的方式,如红安绣活、黄梅挑花、红安大布等。在保持本真特点和核心技艺的前提下,探索资源的合理利用,融入到当地旅游业、演艺业、新农村开发里,促进项目的传承与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多做贡献。

    (五)培养人才,促进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既要有一支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很强的普查保护队伍,又要不断培养和壮大传承人队伍。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是由群艺馆、文化馆来组织实施,要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机构增加编制,以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长期深入开展的需要。

    (六)尽快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目前,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已经下发了一些规范性文件,但有些问题还需要在国家立法这个层面上加以解决。此外,各地也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或规章。

    (七)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2009年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鄂发[2009]31号)文件中,强调“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和传习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不仅种类齐全,数量繁多,而且分布广泛。有必要设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培养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发言人姓名及职务 周益新 民进市委筹委会委员 黄冈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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