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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黄冈政协网 www.hgzx.gov.cn 作者:高永学委员 时间:2011-02-23 浏览量: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根本保证,更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方法。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对人力资源需求的提升,农村转移就业人口的职业教育与培训问题日渐显现。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亟待解决三个问题

    (一)没有一个部门牵头抓总,难于形成工作合力

    目前,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扶贫、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阳光工程”,“星火计划”,“雨露计划”,“巾帼致富工程”,“青年富康行动”等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任务。由于涉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部门较多,又缺少牵头抓总部门,以致相关部门之间责任不够明确,培训工作多头管理,无序运行的现象比较突出,培训内容雷同和空白点多的情形也同时并存。这种现状既不利于培训任务的落实,也不利于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情况的综合掌握。

    (二)公共信息渠道不畅,培训项目与用工需求脱节

    由于农民外出务工大多是靠亲友提供信息,从公众信息渠道获得就业信息的机会很少,对社会上的用工需求不很了解,在参与培训项目的选择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普遍存在跟风的现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虽然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培训、跟踪服务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用工市场变数太多,因而所推介的岗位类型、培训项目、服务模式,还不适应农民转移就业的需要。各地在培训中普遍存在集中讲理论课的多,实际动手操作少;灌输式讲解多,现场指导观摩少;引导性培训内容多,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少的现象;存在图形式、走过场、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的倾向,未能真正实现以需定培,定向培训。加之,真正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培训项目往往收费很高,农民难以承受;有些培训机构只追求参训人数,不关心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表面上看,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有了一定数量的增加,但技能水平普遍还不高,整体素质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尤其是多数培训教师都是临时聘请的,其教学方式、方法未能从农民文化程度和接受能力的实际出发,其结果是老师讲得辛辛苦苦,农民听得一头雾水。在鉴定考核时表现得更为突出:理论知识考核,相当多的学员无从下手,考核鉴定结果可想而知。

    (三)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后,稳定就业还十分艰难

    尽管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基本实现了“转得出”的目标。但是能够实现一年以上稳定就业的不多,离“稳得住”的目标尚有很大差距。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部分企业不太重视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他们或担心培训费用支出,增加生产成本;或担心农民工掌握一定技能后恃才要价、增加工资,加大生产成本;或担心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引发跳槽,影响技术工人队伍稳定。因而许多农民工缺少继续学习提高技能的机会,难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二是有的农民工看重眼前利益,不愿参加学习。他们自诩是“进(城)可以打工、退(回村)可以种地”的进退自如的“两栖”劳动力,因而宁可打盹一小时,不愿上课40分(钟)。另外企业在工资分配上的简单化,导致工人的劳动技能与工资待遇基本脱节,劳动者参加培训的内在动力不足。三是农民工权益保障不力,影响稳定就业。近年来,尽管各地普遍加大了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力度,但是,农民工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多数农民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子女就学、基本居住等权益保障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就业的稳定。

    二、改进和加强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体制不顺业难兴。要坚决改变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的状况。建议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分别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的牵头部门,做到规划统筹制定,资源统筹整合,经费统筹安排,工作统筹联动。并责成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其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监督管理、信息统计、经验交流、教学研究等项工作。切实改变农民转移就业培训无固定场所、无权威机构的问题。要整合民办培训机构,切实抓好其达标升级、验收评估工作;要不断加大对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的投入,分年度、有计划地引进专业人才、添制必要的教学设备,扶持、巩固一批教学、实验培训基地。

    (二)切实抓好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的各项服务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学员组织是个重点。一要坚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和地方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责任,完善目标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各地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并在村一级建立联络员制度,由他们负责政策宣传、人员发动、培训意愿调查、学员报名等组织工作;鼓励、引导广大农民通过技能培训,身怀一技之长闯天下。二要坚持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定向”、“储备”等培训模式,建立可靠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和农村劳动力培训信息库,实现培训信息与用工信息的有效对接。三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工伤、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积极为外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对违反《劳动法》的企业或责任人要及时予以查处。四要建立多渠道的转移机制。放眼全市、全省、全国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并在境外就业上取得突破。

    (三)创新培训、考核模式,提高培训效益。一要统一培训教材,实施分类培训。要根据农民的不同素质基础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个人条件比较好的,要引导他们参加市场紧缺工种的培训;对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人员,重点开展短期的、速成的社区服务和家庭手工业的实用技能培训,如家政服务、手工编织、零配件组装等;对缺乏技能或技能老化的人员,着重开展市场需求量大的初级技能培训,如商贸服务类等;对有创业意向的,鼓励其参加创业培训,并提供创业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配套服务,提高其创业成功率。二要改进技能鉴定考核方式,制定适合农民文化特点的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侧重实践考核,重点检验动手能力。在理论考核中,对不识字或书写困难人员实行口头测试,以反映其真实技能。

    (四)形成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一要认真落实政府培训补助经费。建议在各县(市)设立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专项资金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畅通经费拨付渠道,简化审批程序,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并实行培训补助资金限时兑现制――控制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兑现,以充分调动培训机构和学员参与的积极性。二要完善补助政策,拉开补助档次。对企业需求缺口较大的高技术工种,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或者先进行成本核算,再在此基础上确定补助标准。避免资金平均使用,过多地用于低技能类培训。三要督促企业履行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的法律责任。对拒不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收取其应承担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本地职业培训事业。认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认证工作,大力推行职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制度上约束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                  蕲春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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