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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城乡低保基础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信息来源:黄冈政协网 www.hgzx.gov.cn 作者:廖普贤委员 时间:2010-03-25 浏览量:

  在城乡建立健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总揽全局,审时度势,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重要战略部署。它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实践证明,低保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困难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夯实基础。

  一、团风县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努力使全体居民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以团风县为例,截止2009年底,全县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有46826472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 1041.84万元,人均月补差150;全县共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有1585318900人, 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约1122.97万元,人均月补助48元;享受五保对象25172520人,有农村福利院13所,床位 1400张,集中供养1307人,分散供养1213人,全年累计发放供养金392.95万元。  

  (一)规范城乡低保申报程序。一是把政策宣传到户。县民政部门将城乡低保保障对象类别划分、各类别补助标准等政策,在县电视台《阳光政务》中公示,在每个社区居委会、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中公开,印发宣传资料5万份下发到全县,做到了政策家喻户晓。二是把申报的程序告知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享受低保对象申报程序,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凭身份类证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向社区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三是把评议权交给群众代表。对提出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对象由社区和村民委员会根据低保申报条件,组织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评议后在各居委会和小组进行公示。

  (二)严格低保对象审核确认。一是把审核责任落实到乡镇。乡镇经办机构对社区和村委会上报的评议结果和证明材料逐一认真审核,并按照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进行审核。二是把复核责任落实到专班。对各乡镇入户调查和初审材料,县政府组织专班对初审情况进行复核,确保保障对象的准确。三是把监督权力落实到群众。对所有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各居委会和村委会及乡镇在指定地方常年公开公示,并标注县政府分管领导、乡镇纪委、县民政局低保中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强化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一是加强年度审核。对所有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每年由乡镇组织进行年度审核,对不再符合低保待遇对象及时排除,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上报县低保中心进行审批。二是加强基层低保信息网络管理。从2008年开始,在所有的居委会和村建立起民政信息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低保对象信息上报工作,监督本辖区内各类民政对象的公开公示工作,并做好各类民政对象的死亡报停工作,每月底向乡镇和县低保中心报告一次人员异动情况。

  (四)严格制度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到位。一是建立低保对象和资金集中审批制度。在审批程序上做到“严”,在确定保障对象上做到“准”,在核实家庭收入上做到“实”。二是建立资金年度核查制度。每年对对象进行年审,由财政审计等部门跟踪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建立资金发放公示制度。通过网络和“宣传册”对低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开。

  (五)建立低保工作规范和绩效考核机制。一是建立三级台帐。每个居委会和村建有保障对象花名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记录,公开公示记录等台帐;乡镇建有保障对象表册,资金发放花名册和上级各类文件、材料及上报电子档案等台帐;县级民政部门建有保障对象资金发放情况、对象个人档案、领导签批的资金拨付记录等台帐。二是实行年度三级评定。县政府将城乡低保工作与民政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相挂钩,对各乡镇低保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以政府文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二、当前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尚不健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需求越来越多,同时由于物价水平的频繁变化,对群众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迫切要求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城乡低保工作涉及面广,其隐性经济收入、家庭财产、就业情况难以准确掌握,难以确定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二是人户分离,给城乡低保工作受理、调查带来了很大难度。三是城乡低保对象的身份一旦确定,可享受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多项优惠政策待遇,导致低保对象瞒报家庭经济收入、退保难,影响城乡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手段亟待进一步创新和加强。随着城乡低保的扎实推进,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城乡低保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对城乡低保政策宣传不够深入普遍。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国家实施低保制度的认识比较片面,认为只要是下岗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无业人员就可以申请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是农村低保,人为分户现象普遍存在,多数人把农村低保误解为主要是解决老、弱、病、残的生活困难,不以户入保,搞平均主义;把法律赋予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法定义务人为地推给政府。二是低保对象的认定有待进一步规范,亟待出台一套科学完整的家庭收入测算体系,从制度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三是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分布在全县乡镇及城区,人户分离十分严重,流动性特强,给低保动态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尤其是通过加强动态管理,对家庭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的最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把家庭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的低保户予以取消显得尤为重要。

  (三)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较为突出。近年来,社会救助制度已从原来相对单一的城市低保制度扩展和延伸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但由于低保工作人员配备偏少,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工作。如团风县低保中心只有6名工作人员,各乡镇还无专职人员。城乡低保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特别是近两年,城乡低保工作量不断加大,尤其是农村低保,它是一项新兴的事业,基层社会救助任务加重与机构、编制、人员、工作条件矛盾日益突显,已成为制约城乡低保长效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三、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动员全社会重视支持低保工作。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需要各级领导重视,全社会给予支持的社会性、公益性、经常性工作。政府要督促和支持民政部门加强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基层干部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关心支持低保工作。要提高全社会对城乡低保工作的认识,消除群众对低保工作的认识误区,理解支持低保工作,自觉承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要引导低保家庭消除依靠救助过日子的思想,树立低保只能解决最基本生活、要走出贫困还得靠自身努力的信心,大力宣传低保家庭自谋职业、勤劳脱贫的典型事例,激励低保户不断自强努力,增强走出低保的动力。

  (二)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为基础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城乡低保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根基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随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有关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也会随之增多,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委会、社区)三位一体的城乡社会保障救助工作体系十分必要,适当放宽县低保中心人员编制,整合人力资源,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县、乡(镇)、村(居委会、社区)三级有低保机构办事、有专人办事、有地方办事。建议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对贫困地区的城乡低保工作经费给予倾斜,妥善解决贫困地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经费短缺问题,为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城乡低保工作正常运行。要将城乡低保与临时性救助等制度紧密结合,解决低保家庭的特殊性、突发性、暂时性生活困难。同时,加强与医疗、教育、住房、司法、就业等方面的专项救助制度的配套、衔接,逐步完善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灾、法律等方面的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社会互助和慈善捐赠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使困难群众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建立稳定的城乡低保资金投入渠道。建议国家建立科学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根据各地最低生活水平、贫困状况、物价因素、财政筹集资金能力、基尼系数等因素,区别确定各地的低保标准。同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按照实有低保对象足额安排城乡低保救助专项资金,消除差额,保障城乡低保专项资金的总量增长额度与救助对象增加、物价上涨成正比,确保“应保尽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还要探索建立“低保推出”机制,与劳动、扶贫等部门协调合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帮助走出困境的低保对象务工就业,让他们“高高兴兴出低保”,从而打破长期存在的“进来容易出去难”的工作僵局。使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保障的困难群体,最大限度发挥低保资金的效益。

  (四)强化保扶结合增强低保群体自我“造血”能力。一是就业扶持。对有劳动能力因暂时失业而生活困难的对象,应积极实施就业扶持,劳动保障部门适时提供就业信息,免费开展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工商部门对这一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应给予帮助。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多为一个人提供谋生的途径,就有可能多一个家庭走出低保。二是智力扶持。实施低保人员技能培训工程,由政府每年安排资金,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实行免费技能培训,为低保户提供力所能及的饲养、种植、简单加工等技术智力扶持,让他们通过自身努力走出贫困。三是资金扶持。在助学、大病救助、简单生产活动的资金帮助方面,给予适当资金扶持,以解决一家甚至是子女一辈子的问题。将社会保障与重点帮扶结合起来,将“输血”与“造血”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低保户生活、生产、发展问题,让更多的低保户走出困境,推进我们的社会走向更加和谐。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    团风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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