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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法务前沿工程”   协力构建和谐社会

信息来源:黄冈政协网 www.hgzx.gov.cn 作者:陈云生委员 时间:2010-03-10 浏览量: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职能,在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际和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的作用,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参与力量和保障力量,应当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

  近年来,罗田县司法局实施“法务前沿工程”,即是在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所担负的职能,服务和谐社会方面进行了一些有效的探索。他们以村(居)民自治组织为依托,整合乡镇司法所干警、村(居)干部、社会志愿者等各种力量,打造融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和法律维权等多项工作为一体,将司法行政服务职能延伸到社区(村级)的综合服务体系。通过这个体系,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与村(居)民自治相结合,把工作的面延伸到基层,把信息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近距离地进行法律宣传,零距离地服务群众,第一时间排除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一、“法务前沿工程”的提出

  (一)法制宣传职能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通过对基层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学生、企业员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基层群体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 “法律进农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活动,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营造依法办事的氛围,奠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环境基础。

  (二)人民调解职能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通过把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利于防止矛盾纠纷的转化和激化,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有利于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隔阂,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诚信友爱、团结和睦。目前,全省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35147个,共选聘17万余名调解员、近20万名纠纷信息员。这么一支庞大的力量,在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调处工作中必将迸发出巨大的力量。

  (三)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职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通过发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职能,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对象这一特殊群体,放下思想包袱,树立生活的信心,重新做人,开始新的生活,使其尽早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目前,全省共接收矫正对象12千余名,重新犯罪率为0.17‰。2005年至今,全省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5万余人,重新违法犯罪751人,重新犯罪劳教率1.49%以内,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和提供法律服务,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应得利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他们“不敢打官司、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为“有理无钱”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5万件,受援人数10万余人次,为农民工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亿多元。

  二、实施“法务前沿工程”的实践效果

  实践表明,实施“法务前沿工程”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是使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由“虚”变“实”。通过实施“法务前沿工程”,近距离的开展法制宣传,指导基层依法治理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克服了过去普法工作开开会、发发资料、做表面文章的弊端,推动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了依法治村,在法务前沿试点村,出现了“四多四少四无”的良好局面。即:遵纪守法的群众增多,违法犯罪的明显减少;群防群调队伍增多,民转刑案件明显减少;爱岗敬业的民调干部增多,违法乱纪的明显减少;注重预防的增多,可防性案件明显减少;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纠纷引起灾害事故,无重大群体械斗事件,无重大群体上访事件。

  二是人民调解由“繁”变“简”。过去农村发生纠纷,先由组调、再由村调,调解不成功,让群众找司法或向法院起诉,这种模式调处纠纷时间长,程序多,成功率不高,通过实施“法务前沿工程“,司法行政干警可以第一时间协助村调委会进行调处,保证了程序的合法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保持农村稳定。真正达到普法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0810月,罗田县河铺镇法务前沿试点枫香树村一起闹丧械斗一触即发,通过法务前沿阵地,河铺镇司法所迅速介入调解,及时平息了事态。

  三是法律服务由“难”变“易”。农村群众居住分散,信息不畅,寻求法律服务十分不便。通过实施“法务前沿工程”,拉近了法律服务与群众的距离,有效的解决了农民工打官司难的问题,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2008年,通过实施“法务前沿工程”,全县共为500多名农民和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他们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四是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由“独”变“合”。通过实施“法务前沿工程”,整合、调动了村(居)委会和农村(社区)群众的有效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的格局,有效解决了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由司法所唱“独角戏”或包“天下”的问题,减少和控制了重新犯罪的发生。

  三、实施“法务前沿工程“的建议

  一是提高对实施“法务前沿工程”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新的历史机遇。必须把握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特点,改变长期以来对司法行政工作“无位”、“无为”、“无力”的错误思想观念。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新理念,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把握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特点和工作规律。要把为构建和谐社会充当生力军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目标,要把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效作为检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标准。要把“法务前沿工程”作为司法行政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新切入点和着力点抓好抓实。

  二是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一套完备的制度,能保证法务前沿阵地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在实施“法务前沿工程”工作中,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目标和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综合配套、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法务前沿的各项工作走上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的轨道。

  三是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综合素质。要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教育,切实增强服务和谐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坚持立足基层,工作下移、重心下移,积极探索与实践新思路,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路子,把基层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各种资源、各支队伍、各项工作整合起来,发挥整体优势,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具活力,使法务前沿工程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扎根基层,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

  四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全面启动“法务前沿工程”。“法务前沿工程”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次有效探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地方党委、政府要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积极支持实施“法务前沿工程”的试点工作,特别是要按要求落实普法、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等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有钱办事,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要在部门配合上积极协调,强化政法各部门对“法务前沿工程”的协作配合,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格局。要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硬件配置、交通工具、现代化办公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解决好司法所建设配套资金的问题,落实司法所办公场所建设。要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方面积极支持,解决好司法所编制不足的问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有人办事。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    罗田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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