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为了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武汉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出台了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的文件,成立了武汉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制发了《武汉市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补贴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安排和落实了专项资金。市政协对此项工作也给予高度关注。2008年,联合市直有关部门深入调研,提出若干政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今年市政协全会又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建议》2号建议案,提交市政府办理。现将我市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情况交流如下:
一、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的方式与效果
武汉市农村现存耕地310万亩。截至今年8月底,我市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77.40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25.23%;通过土地流转,已形成1000亩以上规模经营项目167宗、总面积34.1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4.08%;形成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242个,正规化水产板块31个,以农民为经营主体的休闲农舍(农家乐)达到829个。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土地流转。以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基地为依托,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行“公司+基地+农户”或“订单农业”模式,带动当地农户进行有主导方向的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如我市引进的广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流转2.3万亩土地发展特色快生菜。
二是主导产业带动土地流转。各涉农区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充分发挥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技服务机构的作用,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统一布局、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如黄陂区流转耕地1.8万亩,形成11个芦笋板块基地,涉及(带动)5400农户、2.3万农民,农民年人均收入由4000元增至8000元。
三是股份合作组织带动土地流转。在二、三产业发展较好、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组织和引导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规模经营,农民按股分红;或者出租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进行规模经营,同时对土地入股的农户安排就地打工和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如新洲区汪集街陶咀村与28户村民签订了10年的土地流转合同,建起百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实行村集体经营,亩平纯收入达到3000元。
四是整村规划带动土地流转。鼓励整村、整组农户将各自承包的土地,统一委托乡镇(街)及村流转服务组织集中进行流转,并对流转土地连片整理形成农业园区,进行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如江夏区法泗镇怡山湾生态农庄,投资3000余万元,流转三村七组100户农户的2523亩土地,通过土地整理和统一规划,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同时集中建房80余套,解决农民住房问题,带动了当地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民致富。
五是种养大户带动土地流转。种田能手或养殖大户租赁、承包耕地或荒地,凭借自己的技术,以一业或一个产品为主,实现规模或集约经营。如黄陂区养殖能手张怀宏租用木兰乡青石桥村110亩荒地,投资680万元建成了年存笼10万只蛋鸡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年生产无公害鸡蛋180万公斤,实现产值1224万元,利润达120万元。
六是吸纳社会资本带动土地流转。积极引导农村致富能人回乡创业,通过致富能人的资本和号召力带动当地农户进行土地流转,集并土地,创办农业公司。流转土地的农户可受雇于公司,并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也可在公司统一指导下分户经营。如新洲区仓埠街农民余永畅外出打工致富回乡创业,合伙成立武汉秋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流转土地1500亩。
七是盘活“四荒”土地带动流转。主要对村集体所有的“四荒”资源通过招标、竞价、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权,引进有资质的业主进行经营,盘活土地资源。如黄陂区谦森岛庄园通过竞拍买断集体“四荒”地4000亩,从事庄园经营和旅游农业,已成为首批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园。
通过以上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方式,我市取得了以下初步效果。
1、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一是带动了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土地流转逐步向农业规模经营发展。2008年,全市已发展蔬菜保温设施栽培面积60万亩,高效作物滴喷灌面积近2万亩,食用菌设施栽培面积8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