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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市级电商创投与政府服务双向融合的建议

信息来源: 作者:民进黄冈市委会 时间:2018-01-19 浏览量: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国务院分别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农村电子商务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从发展态势来看,农村电商已经完成由成长期向发展期的转型,农村电商的渗入,使得农村网络零售额持续快速增长,增速明显超过城市。目前,中西部地区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呈现出跨越发展态势,不仅增速超过了东部沿海地区,而且交易品种日益丰富,最初以一些干货和加工品为主,现已覆盖到休闲农产品的全部种类。

黄冈市以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和区位优势,使黄冈农林渔产品成为全国重要的、安全的“果盘子”和“菜篮子”,为黄冈农林渔产品网络销售提供了市场潜力。目前,我市多县已纳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这些地区的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等项目建设相继建立。国内知名电商平台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已经在全市各县全面铺开,全市农村电商发展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对于扩内需、促消费,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健康发展、脱贫攻坚意义深远。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使农业规模化更具效益,对于克服和解决农业生产规模小、分散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将极大改变农村商业模式,农村电子商务正在由交易环节向生产和消费两端延伸,向冷藏、运输、包装等环节延伸。随着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通道的建立,电子商务将进一步带动乡村旅游、农村医疗和金融服务等市场,更好地改善农民生活,助力全市扶贫攻坚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目前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市县上行产品以农林渔产品为主,目前存在货源单一、布局分散的问题,无优势大批量货源支撑,普遍存在原始农产品没有进行深加工和品牌创建,无优质产品上行。

二是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水平还很低,农村电商普遍存在着过度重视互联网销路,迫切需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全程冷链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三是县域电商应用型人才及其短缺,农村创业者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不够,缺乏电商意识;丘陵经济导致出山进湖物流成本高,农村快递物流覆盖面不足,农林渔物流网点不足。

四是我市电商企业普通限制于应用技术推广与网络销售层面,受制于大的平台,导致销售成本过高,大的销售平台的销售方式方法并不一定适合于农林渔产业特性,导致供销不能有效一体化。

二、建议

一是发展农村电商应人才为先。当前农村电商的培训大多局限在教授农民如何使用电商平台的环节上,而从农户生产、计划到平台运营、产品推广、物流运输的整条产业链拓展方面,并未形成有效的对接体系。不仅如此,各类农村电商培训机构的培训水平也参差不齐,在培训规模、培训能力上都无法满足当前农村电商的发展。对于人才培养这件事,仅靠企业或当地分散的培训机构来推进显然不够。应由政府牵头来打造一个跨平台的农村电商教育孵化体系,把各类涉农林渔专家、企业电商平台专家、数据分析专家等聚集在这一平台上,打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电商人才培养体系,从前端入手,进行全方位培训。此外,由政府牵头,通过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鼓励具有条件的电商企业,尤其是大型平台企业为农村电商人才提供实践机会和大数据共享等,进一步促进农林渔产品进城,增加农民收入,利用农村电商实现脱贫致富。

二是政府牵头建立产融结合、创投融合机制。把社会资源与政府资源相结合,支持鼓励我市电商企业的创新发展。建立针对我市电商发展的国资参与的股权投融资平台,引进外来资本参与,共同打造主导我市农林渔特色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可借鉴杭州电子商务投融资平台的先进经验,支持本地电商的快速推进发展。

三是完善服务体系,促进资源整合,提高产供销组织者的能力。建议由农林渔业部门牵头培育扶持专业化的产地农林渔产品经纪人、运销组织者,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联合的农商产业联盟。由市商务局牵头搭建跨市县区域性产地农产品交易信息和供需信息平台。整合线上和线下农产品交易数据,及时公布产地交易价格和主要产品供求信息,合理引导农林渔业生产和销售,促进产地经纪人与规模化网络卖家、产地电商与销地电商和规模化买家的对接。在黄冈各市县之间建立物流资源的统筹调度平台,支持建立和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整合邮政、快递以及各类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经销商的物流配送资源,充分利用闲置运力。

四是提高农林渔产品生产和交易的标准化水平。在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建议完善加强农产品品牌的认证和监督,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和规范。建立农户会用、市场认可、管理方便的农产品线上交易分类标准,引导对售前农产品进行初步的清理筛选、质量分级、保鲜包装等处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电商交易给予倾斜性支持,让线上涉农交易产品可追溯,综合利用好线上线下监管资源,确保网络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五是提高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能力。提升农民的信息化素养,加大对中青年农业生产者的电商培训。培育一批具有互联网思维的新农民,增强农民共享信息化红利的能力,整合农业、人社、商务、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电商创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者以及农村居民等的“互联网+农业”创业。引导建立电商卖家与供货农户的收益分享机制。鼓励农户通过合作社电商销售或对接网络卖家,对于在保底价收购的基础上对供货农户有增值收益返利的电商平台或网络卖家,按其返利数额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市县政府联合电商平台开展公益性推广和众筹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支持贫困县的发展,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着力解决这些地区的农产品“卖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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