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让村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根据近期的调研及查阅相关数据了解到,目前我市农村医疗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乡村医基本待遇得不到保障
一是乡村医生收入有限。据了解,黄冈大部分县、市的村医除了免费获得医疗房屋以外,其他全部投入与收入完全是自收自支。首先,村卫生室现在执行的是国家药品零差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诊疗等公益性服务政策,导致村医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其次,公卫经费到位率极低,国家按人均拨出的公卫经费,真正拨给村医的不足一半。此外,村民签约家庭医生流于形式。村民只签约,不付费。而且国家按照签约人数每人拨款约60元中,真正能到村医手上的不足10元。
二是乡村医生养老保障不足。据了解,麻城等地村医还是农民身份,只能自行购买新农合与新农保。
乡村医务人才严重匮乏
首先,由于村医养老保障不足,年轻乡村医生无法安心扎根农村而流失严重,年老乡村医生因无生活保障而不愿退出,退岗乡村医生则面临生活无着落的境况。因此,村医岗位没有什么吸引力,既没有人愿意回村执医,也根本就留不住有条件的人才。
其次,村医收入没有任何保障,即使政府提供免费学习和给予补助的机会,现有村医根本没有时间也不愿意外出进修和培训,更不可能脱产参加专业技能学习。
此外,村医准入条件相对较高,愿意参加订单式定向培养的生源不足,导致人才培养后继乏力。
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能,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谨就农村医疗改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落实现有政策,改善农村医生的基本待遇
2018年2月7日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落实乡村医生各项待遇,确保在职在岗乡村医生经济待遇,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各类养老保险,对在编村医组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未纳入编制的村医可以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也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各地政府给予补助。只有着力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有效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才能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吸引一部分有情怀的人才扎根在农村、服务于农民。
二、加速推进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
借鉴广东台山的经验,加速深化“医联体”改革制度,建立县乡村医院一体化管理。台山市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总院,以乡镇医院为分院,各分院与辖区内村级医院挂钩,形成人、财、物统一管理,并进一步优化整合医疗资源,推动县级优质医疗资源向乡镇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村民就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服务。
三、深化人事改革,将村医纳入统一管理
创新、改革村医待遇,全面实施“工资+绩效考核”制度。蕲春县村医已经实行了统一管理,村医有了社会保险,综合工资达到了3500元,蕲春的经验应该在全市推广。此外,在县乡村一体化“医联体”内统筹人员招聘计划和安排使用,提高入职人员层次,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安排在基层的职员待遇可适当比上级医院的同类人员高,基层职员晋升到一定职称职级后,工作出色的,经考核后可提拔到上一级医院任职。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多方面落实其他优惠政策,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
上一篇:如何真正做到分级诊疗
下一篇:理顺体制机制 建好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体系